山东法制传媒网:(陈香莲)“感谢法院及杨法官在我与金某民间借货纠纷一案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也感谢法院培养出了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特别让我感动的是杨法官在生病的情况下坚持带病工作,为我们做了大量的庭外调解工作,排除了各种障碍。在此,对你们司法为民的情怀及高效的工作深感钦佩,并表示我深深的谢意!”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收到了一封当事人的感谢信,信中
字里行间诉说着当事人宋某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认可和感激。
案件中金某向宋某借款27000元,约定于2023年8月8日偿还,金某一直未偿还借款,故宋某向法院请求金某立即偿还借款。接到案件的杨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但是被告金某的电话始终是关机的状态,杨法官遂向原告宋某了解被告情况,得知被告金某主要工作为微商,线下经营实体店,但是金某本人不在店里经营,而是雇人经营,承办法官前往金某线下实体店寻找被告,后通过店员微信视频的方式联系到了被告,约定原被告到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进行调解。杨法官通过与其面对面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被告在法律的威慑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同意偿还借款,最终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原被告纠纷得以化解。
“感谢信”的背后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肯定,承载的是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信任。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创新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诉前,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和担当,彰显司法为民的“速度”和“温度”。(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