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芳林)朋友间借钱本是情谊相助,却也可能因还款问题产生纠纷。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便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让昔日好友重归于好。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曾是战友。2023年4月,李某通过微信二维码向张某转账5000元,同年6月和7月又分别转账1800元和4700元,三次共计11500元。2024年2月,李某多次向张某索要欠款,张某却以家中出事没钱为由拒绝,之后甚至将李某的微信和手机号拉黑,导致李某无法联系。无奈之下,李某向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立即偿还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发现双方争议焦点清晰,主要问题在于张某短期内没有一次性还款的能力。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决定开展庭前调解。由于被告不在本地,承办法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详细了解到张某的实际困境:其母亲生病耗尽了家中积蓄,他如今在外地打工,确实难以一次性拿出这笔钱。与此同时,承办法官也积极与原告李某沟通,将张某的处境如实告知。最终,承办法官提出“分期履行”的折中方案,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欣然接受,他们签署了调解书。张某不仅承诺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还向李某道了歉。
最终,原被告握手言和,重拾多年的战友情。这起案件虽然案情简单、标的额不高,但承办法官没有机械适用法律一判了之,而是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修复了双方的友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