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沛霖)2025年7月,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判处了一名潜逃十余年的诈骗犯,帮助被害人讨回了被骗款。
被害人唐某因承揽城市小区改造工程与宋某结识。2014年冬天,唐某请宋某帮忙介绍一些小区改造的工程由自己承揽,但彼时宋某的公司经营困难,宋某个人更是负债累累,已经没有能力给唐某充当工程承揽的“掮客”,实为“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但“泥菩萨”宋某为了缓解个人债务压力,对被害人唐某谎称可以给介绍一些工程,但是揽活需要一笔经费“上下打点”“跑关系”,唐某信以为真,通过银行汇给宋某十四万元用于打点关系,但宋某得到这笔钱后用于还债和日常花销。此后,由于负债过多,宋某直接丢掉手机不再与任何人联系,潜逃外地。唐某意识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将宋某列为网上逃犯。
宋某隐姓埋名潜逃至寺庙充当义工,十余年间不敢使用身份证,不敢与亲友联系。直至2025年,公安机关通过“天眼”摄像视频比对发现了宋某的行踪,旋即布控警力迅速将宋某抓获到案。此时的宋某已经年逾花甲,与其子已经失联近十年。
宋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认罪认罚。此案从警方抓获宋某到宣判用时四个月,被害人唐某拿回了当年被骗的钱款,并对宋某表示谅解签署了谅解书,经公诉机关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认为宋某适合社区矫正。法院最终决定对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寄语:《红楼梦》第五回的著名曲目“留余庆”有这样一句辞:“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而在当代中国法治社会,公安机关的“天眼系统”织就了严密的监控网络,可谓“任你东躲西藏,难逃天眼”,此案正是“天眼”发挥作用,最终实现正义的典型例子。司法机关正告各类犯罪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休期侥幸,天目如炬。(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