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宏昊)在司法的广阔领域中,人文关怀如同一束温暖且坚定的光,给那些因犯罪侵害或民事纠纷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希望。它让冰冷的法律条文充满人性的温度,使公平正义在具体案件中得以充分彰显。
申请执行人于某2024年,被确诊为胰腺癌四期,每日需自费400余元注射蛋白维持生命,因病失去劳动能力。其妻子早逝,依靠在大连务工的儿子每月给付的微薄赡养费生活,这对他的家庭来说是沉重的负担。
被执行人李某因几年前经营养鸡场亏损严重,背负数百万债务,陷入“多案被执行”的艰难处境。长期的焦虑与压力拖垮了李某的身体,2022年,他又被确诊为胃癌。而此时被申请执行人李某的鸡场因冬季运营成本高,要到次年4月才有养殖周期回款,高昂的治疗费用使其经营状况愈发艰难。
该合同纠纷执行案双方曾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承办法官权衡被执行人李某身体状况与债务履行能力,考虑到若强制变卖鸡场资产,不仅李某名下所有执行案件会“执行不能”,还违背善意执行理念,损害全体债权人的长远利益。若不强制变卖鸡场资产执行案款,申请执行人于某的治疗费用将得不到保障。
面对以上困难,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启动“层层上报,跨部门协调”机制。经本院救助委员会专项讨论,依法作出暂缓执行的决定,特批5000元慈善救助金用于缓解申请执行人于某的医疗负担。这一举措既保障了被执行人李某企业的存续经营能力,又为危困当事人纾解了燃眉之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救助行动意义重大,从社会治理角度看,精准的司法关怀是社会矛盾的“缓冲带”,守护了个体尊严,化解了生存危机,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充分表明了司法既是定分止争的裁判者,也是民生疾苦的倾听者;法律既是行为规范的标尺,也是守护弱者的铠甲。
本案的妥善处理体现司法温度的同时,亦表明了法官为民解忧的初心与使命。通过兼顾情理与法理,司法不仅实现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更以人性化的方式化解矛盾、抚慰人心。这种有温度的化解方式,如同照亮困厄之路的明灯温暖当事人,也进一步筑牢了公众对法治的信心,增强了司法公信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力量。(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