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迪丽努尔 张雅倩 谢巍)“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不用来回跑法院,法官还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太感谢了!”近日,在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签完调解协议的务工人员李某激动地说。这起劳务者受伤索赔纠纷,从双方争执不下到自愿和解,仅用3小时就画上句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调解的“速度”与“温度”。
意外受伤起纠纷,剑拔弩张闹上法庭
时间回到2025年6月,李某经人介绍到王某承包的工地干活,施工时不慎摔伤左腿,诊断为“左侧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王某垫付1万元医疗费后,双方就后续赔偿金额吵翻了天——李某觉得自己伤得重,后续治疗、误工损失得赔够;王某则认为责任不全在自己,赔偿数额太高承受不起。协商无果,李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院。
法官“三线调解”,法理情融化坚冰
承办法官接到案子后,没急着开庭,而是先给双方递上一杯水:“坐下来好好说,咱们先把法说清、把理讲明、把情说透。”
讲法:法官拿出《民法典》,明确告诉王某“作为劳务接受方,对提供劳务者的安全负有保障义务”,也向李某解释“赔偿金额得按法律规定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算,不能漫天要价”。
说理:“都是打工、做事的人,李某受伤遭罪是事实,王某也不是故意的,互相退一步才能解决问题。”法官帮双方算清“诉讼账”——打官司耗时耗力,不如省下时间治病、干活。
用情:看到李某腿伤未愈行动不便,法官主动把调解地点设在休息室;了解到王某工地正赶工期,耐心劝说他“早点解决纠纷,才能专心干活”。
法理讲透了,情理说通了,双方火气渐渐消了。法官趁热打铁,一笔笔核算赔偿明细,最终敲定合理金额,王某当场承诺分期支付,李某也自愿撤诉。
调解“加速度”,群众满意是答案
“以前总觉得打官司麻烦,没想到法官调解这么高效!”李某的话道出了不少群众的心声。在劳务纠纷中,当事人往往为了“一口气”僵持不下,来回跑法院不仅花钱费力,还容易激化矛盾。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就是要让群众少跑腿、少花钱、少操心。将继续用好用活调解手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让“案结事了”成为常态,为群众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