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璐)为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教育力度,提高日常监管质量,2020年3月8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对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集中教育学习。
坛山司法工作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尤其是定位手机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关机、停机现象,必须保证人机不分离。此外,工作人员还从社区矫正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等方面强调,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
此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端正了矫正对象的不良心态,增强了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