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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波:浅谈基层干部如何履行“一岗双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岗双责”即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简言之,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必须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那么如何真正履行好“一岗双责”,至少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自身所从事的本职工作做好;二是自身所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真正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一、作风纪律是“隐绩”
 
  作为“领导”,“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必须起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规定,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身清白,行得正、坐得稳,大公无私,才能处事公正,才能彰显风清气正的正能量氛围。
 
  当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然会触及少数心术不正之人的利益,换言之,可能会得罪这些人,但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首要就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邪不压正的思想,在对错是非问题上,有原则、敢坚持且不同流合污。真正做到敢抓敢管、会抓会管,绝不能不抓不管。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除了以身作则以外,对于其他干部职工还要有针对性地,联系工作实际加强警示教育,从而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律底线。防止不正之思想演变成不廉洁行为、继而变成腐败行为。
 
  二、业务工作是“显绩”
 
  真正能将本职业务工作做好的领导干部,一定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心中有数之人。因此,只有将二者相结合同部署才能真正履行好“一岗双责”。
 
  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苗头消灭在萌芽。工作是否做到位,不仅要看业务工作的“显绩”,还得看作风纪律的“隐绩”。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工作干再多,成绩再突出,一旦出现不廉洁问题,也就功亏一篑。
 
  在具体业务工作中,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还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尤其盯住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工作中遇到问题,该预防的预防,该处理的处理,该纠正的纠正。
 
  总之,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必须从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每一个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都源自长期不干净思想的累积,都能从平常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人际交往等方面体现出来,作为基层干部,要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一是做个纪律“明白人”,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同时,发现下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二是做个业务“有心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相结合,“显绩”“隐绩”双丰收。(作者: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李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