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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忠富:单位惯例岂能作为公款消费的理由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2017年7月14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曝光了九江市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此为其中一起:2016年3月8日妇女节,湖口县电影公司负责人胡训亮组织县电影公司职工公款吃喝。5月19日(星期四),为继续庆祝妇女节,胡训亮又组织县电影公司职工到庐山西海游玩,并用公款支付餐费。2017年3月31日,湖口县纪委给予胡训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县电影公司负责人职务。(07-28《中国纪检监察报》
 
  “三公经费”居高不下,向来为世人所诟病。据权威数据显示,中国三公消费总额突破了9000亿元,相当于2012年全年财政收入的10%。越来越庞大的三公消费支出引发民众的不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为这些“三公经费”都来源于各级财政,如果将其用于民生工程,将会解决不少问题。三公消费支出逐年攀升系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是公共权力长期封闭运行;二是公共资源责任主体长期缺位,形成“不花白不花,白花谁不花”的结果;三是社会公众监督严重缺位,群众无从监督;四是多年积弊已形成单位惯例,贸然减少“三公经费”会触犯既得利益,招致部分人的反对。
 
  以新闻中披露的湖口县电影公司负责人胡训亮为例,作为刚上任的县电影公司负责人,对于中央的八项规定精神他不可能不知道,对于公款吃喝将受到处分的案例不可能没看过。但是新官上任三把火,为了在职工中树立自己的领导形象,为了遵循所谓的“单位惯例”,胡训亮在三八妇女节这天,竟然顶风违纪,组织全体职工到酒店公款吃喝。虽然消费的数目不多,但仍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颁布以来,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干部都能够遵照执行,但仍然有少部分人员置若罔闻,仅2017年7月全国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42起。由此可见,各地纪检系统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必须常抓不懈,否则公款吃喝等奢靡之风又会抬头。
 
  单位惯例正确的,当然可以萧规曹随;单位惯例是错的,我们肯定要抛弃。单位惯例永远不可能作为公款吃喝的理由,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要想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必须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衡机制,要综合利用纪检、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的力量。胡训亮刚刚上任就顶风违纪,固然有单位群众的因素,但他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把好关,在思想上、行动上处处放松自己,没有做到令行禁止却是关键因素。胡训亮因为公款吃喝落马充分证明,群众监督非常重要,假如没有人匿名举报他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违纪问题,也许胡训亮会在违法乱纪的路上走得更远,造成的不良影响会更加恶劣。(作者:四川省绵竹市 彭忠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