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公园“典”亮林海
——吉林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曹茹)在“8.15”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际,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足新时代司法需求,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组织干警开展“法护公园‘典’亮林海”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法典精神走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林场、村屯一线,把生态法治送到林区群众身边,筑牢虎豹栖息地司法保护群众根基。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林区广袤、野生动植物资源富集,林场职工、村屯群众常年生活在山林之间,生产生活与林区生态保护紧密相连,是守护虎豹家园最直接的基层力量。本次普法摒弃法条宣读式宣讲,立足辖区审结的非法狩猎、毁林占地等常见生态案件,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立法宗旨、基本原则、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等核心制度,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引导辖区群众树立“损害必担责、修复加赔偿”的法治观念,自觉守护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林区生态安全。“以前只知道打猎不行,今天听完讲解才明白,法典里专门规定了生态修复责任,破坏山林不仅要接受处罚,还要想办法把生态补回来”一名林场职工听完宣讲后说道。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答疑、案例讲解等方式,面向林场巡护人员、辖区村民讲解吉林省禁猎区、禁猎期管理要求,明确禁用捕猎工具、捕猎方式的法定边界,细致解答群众关心的“破坏林地应当承担何种责任”“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具备何种法律意义”“发现盗猎、毁林线索如何举报”等高频问题,引导辖区群众区分行政处罚规范、刑事裁判规则、生态修复责任的不同定位,明白生态损害赔偿属于填补公共利益损失的修复责任,不能替代刑事处罚。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普法解开了不少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疑问,今后将会主动参与林区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功在当下、利在长远。近年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足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核心区位,持续深化环资审判职能,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依托法官服务站、VR庭审直播、巡回审判等载体,常态化下沉林场、村屯开展生态普法。下一步,法院将持续丰富《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形式,打通法典落地基层“最后一公里”,把法典制度精神转化为林区保护治理实效,引导辖区群众树立生态保护共识,凝聚共建共治合力,以坚实司法力量守护林海生灵,护航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永续发展。(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