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万尾珍稀冷水鱼“安家”红旗河
——吉林延边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多部门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乐乐 姜健辉)2026年8月1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之际,吉林省延边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延边州农业农村局、和龙市农业农村局,在和龙红旗河流域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8.5万尾鱼苗缓缓游入红旗河,为图们江流域生态系统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也以鲜明的法治实践向社会传递出保护生态环境的强烈信号。
上午九点,满载8.5万尾鱼苗的运输车缓缓驶抵河畔。车厢内,花羔红点鲑与细鳞鱼在充氧袋中游弋穿梭,背鳍上橙红色的斑点如繁星点点,在晨光下闪烁微光——这两种珍稀冷水鱼,对水温、溶氧量和水质洁净度极为挑剔。放流现场,农业农村局水产专家蹲在河边,在确认符合放流条件后,开始投放。随着挡板打开,一尾尾鱼苗顺着水流依次滑入河中。短短半小时,8.5万尾鱼苗便完成了一次生命的迁徙——它们在红旗河"安了家",也将在这里开启繁衍生息的新篇章。
法典的实施,让生态保护责任更加明晰。法检农三部门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正是贯彻落实法典精神、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守护图们江碧水清波的具体行动。自2022年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改革以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与检察机关、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共建增殖放流基地、签署生态保护协作文件、联合开展增殖放流等方式,形成了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生态保护合力。近三年来,依托和龙增殖放流基地,已向图们江水系投放各类鱼苗数十万尾,对补充图们江流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护航。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将以法典实施为新起点,继续深化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保护模式,探索多元修复机制,努力打造可推广的图们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样本。(吉林省延边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