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青绿,普法守林海
——吉林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开展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颖)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即将来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重要日子。“十五五”规划纲要对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动生态法典走进林区、贴近群众,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夯实林区生态治理法治基础,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精心组织干警开展全国生态日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职能守护林区绿水青山。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主题宣传条幅、发放普法宣传单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面向过往群众、林区居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重点讲解林地保护、野生动物防护、森林防火、违规排污、毁坏植被等常见生态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现场解答群众生态法律咨询,让生态法治知识走进群众日常生活,切实打通生态普法“最后一公里”。
为强化普法宣传效果,干警依托真实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重点围绕未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擅自进入林区砍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深入剖析其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的法律后果。通过案例讲解深刻警示广大群众,林区生态资源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心存侥幸、擅自破坏山林植被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肃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施行,构建起系统完备、全面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为林区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化解生态环境纠纷、推进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下一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宣传,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引导辖区群众树立自觉护绿、主动守法的生态理念,以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林区生态保护和绿色高质量发展。
(撰稿: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