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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弘扬清廉之风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弘扬清廉之风,是当今社会的迫切需求,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向。清廉,是社会道德的基石,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清廉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他们的存在和奉献,为社会注入了正能量,成为社会的楷模,也引领着社会风尚。
 
  政府是国家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政府机关的廉洁是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反腐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批腐败分子被惩处,一些不正之风得到了遏制。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反腐败斗争仍然任重道远,一些官员依然贪污腐败,权力寻租现象依然存在。因此,政府机关应该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肃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度,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树立廉洁从政的鲜明导向,为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榜样。
 
  清廉之风的弘扬,更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和共同努力。公民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清廉之风的承载者和传播者。每个公民都应该坚守道德底线,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以自己的榜样影响身边的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公民还应该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举报腐败行为,为清廉之风的弘扬贡献自己的力量。
 
  弘扬清廉之风,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使命。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清廉之风的弘扬,建设一个廉洁、公正、和谐的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之努力!(作者: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