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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雨扬:莫让泼水节变“流氓节”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泼水节是当前国内少有的狂欢节,加之这是三年来第一次举办,当地居民的狂热、网络围观的热度,都把今年的泼水节置于聚光灯下。4月15日,许多游客特地赶至云南参与这一“盛宴”,人们欢聚一堂,载歌载舞,享受水的清凉带来的愉悦,但是云南景洪泼水节的一些不当行为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一些男性参与者在泼水的过程中,专门对着颜值高的女性泼水,有的甚至还专门对准着隐私部位,一位男性甚至还上前动手去扯女人的雨衣,画面极其不雅。这种行为的背后,是男性对女性的不尊重和性别歧视。这种行为不仅对女性本身造成了伤害,也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造成了严重的冲击。他们在推崇男权主义的同时,忽视了女性的权利和尊严,将女性降格为一种物品或者玩具,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首先,沿袭传统习俗也要遵循公序良俗。泼水节不仅是傣族、德昂族等少数民族的新年节日,也是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疫情过后,重启的泼水节吸引了不少外地游客,人们希望通过延续了数百年的泼水节,驱除疾病和灾难,寄托对美好生活的祈福。原本寓意吉祥美好的习俗,却随着这些并不美好的话题,被送上了负面热搜。这些行为损害了泼水节神圣和美好的意义,也影响了当地民众、游客的心情和安全。
 
    其次,不能因个别人的恶劣行径给泼水节扣上“流氓节”的帽子,但也不能让有些人以“民俗”为借口,做出满足私欲的“恶俗”行为。“热闹”应当有度,不等于没有边界、没有规矩的“胡闹”,而度的底线是公序良俗,也是道德法律。
 
    其实,泼水节前夕,云南已有多地发布相关规定文明泼水,严禁以泼水为名侮辱调戏妇女,杜绝粗鲁泼水行为和伤害性方式泼水。过节的气氛不能被一小撮人的粗俗行为破坏,对于骚扰侮辱他人等行为必须坚决打击,让习俗回归本义、彰显文明。
 
    事实上,泼水节这种具有情绪宣泄的节庆,已经成了当地一个文化符号。从社会学的意义上来说,这种狂欢也是一种必要且珍贵的社会仪式,不仅有某种社会心理再造作用,也可以极大舒缓社会情绪。古希腊的酒神节、古罗马的农神节,一再为后世津津乐道,其原因也正在于此。我们的泼水节也有类似特征,社会舆论在看待这个节日时,也需要将其还原到民俗语境、当地空间中去。
 
    泼水节应该是一种健康、积极、热闹、愉快的庆祝方式。我们应该坚决反对和制止一切对于泼水节的猥琐和不良行为。我们应该积极地参与到泼水节的庆祝中,以和谐的方式展现自己,发扬传统文化的精神。同时,有关方面也应该加强对泼水节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于不良行为的打击和惩处。这样可以让泼水节更加规范、有序,更好地展现出云南文化的魅力。(广汉市委组织部,刘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