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文娟 曹红歌)7月14日下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举办第12期“每周一课”,荥阳法院广武人民法庭庭长孙新蕾围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为民事法官、法官助理授课。
孙新蕾选取7个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例中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的情况下应否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未投保交强险的试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损时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网约出租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认定平台公司的责任、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身份转化问题在实践中应如何把握、以及如何认定“零时起保”保险条款的效力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她将优秀审判经验和裁判方法进行了总结提炼,在办理案件中,不但要释法说理让当事人信服,更要考量如何释法说理;在判定责任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对事故责任进行准确认定,需要考虑过失相抵原则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危险责任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需要充分考虑事故现场的危险程度和当事人的行为,以便准确评估危险责任,这有助于确保责任判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也有助于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干货”满满的一堂课,帮助办案法官拓宽了办案视野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和启发性。
本期课堂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事故责任认定、赔偿责任主体等疑点、难点问题。大家普遍认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公正审理能够为构建和谐、安定、快捷的交通管理秩序提供有力保障,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希望继续借助“每周一课”交流学习平台,共同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