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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南:以组织振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在乡村基层,我们要从选优铸强党员干部、加强村级治理人才整合培养、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等方面发力,以组织的振兴引领乡村振兴。
 
  一是选优铸强基层党员干部。新时代,要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紧紧围绕“提质增效”目标,注重“增强服务能力”,持续选好育好“领头雁”队伍,将青年干部作为乡镇领导班子的主力军,健全下沉农村基层一线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党性教育、党建工作实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专题知识培训,提振创业激情、增强干事能力。加强普通党员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志愿服务活动,激励党员积极投身于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
 
  二是加强村级治理人才整合培养。健全乡村振兴结对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打造产业链。组织城区优质帮扶资源与村民结对子,开展帮扶工作。健全基层治理联动机制,村级基层党组织会同专合组织、行业协会、驻村企业等各类代表建立村(居)民议事机构,健全村(社区)事务治理联席会制度,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智力支撑,推动农村基层人才振兴。实施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工程,打造“一懂两爱”“三农”干部,把村级后备力量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开展教育培训和结对帮带活动,引导激励他们“勇于直面问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
 
  三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立足本土人力资源,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实用人才,聚焦“谁当农民”问题,培养素质好、懂市场、会管理、有能力的本土化人才,发展有前途的经营主体。着力打造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民导师”两支队伍,引导新型职业农民之间互通有无,资源共建共享,形成“新型职业农民联盟”。同时,建立激励机制,深化“职业经理人”“驻村帮扶”制度等,以政策吸引、留住乡村发展人才,增强乡村实用人才的认同度和接纳度。通过壮大乡村人才规模,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为推动农村改革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固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作者:中共广汉市委党校 张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