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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宏刚:浅谈在农村地区开展执行工作的几点措施和心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近年来,各地区各法院的收案数量均呈迅猛上升趋势。单以贵州省从江法院2015年以来执行案件收案数量来看,就可见一斑。从江法院执行局2015年全年新收275件,2016年全年新收328件,2017年全年新收508件,2018年全年新收858件。短短几年时间,案件数量翻了数倍。
 
  面对如此迅猛的案件增长速度,如若还是以前的老套执行方案:坐堂办案,不求变革,不求突破。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执行工作的需要,执行干警必须在繁琐的执行工作中寻找一些执行方法,总结执行经验,吸取执行教训,开辟执行新路子,才能更好地为执行工作服务。笔者在执行岗位辗转几年时间,自己总结了一套经验做法--在农村地区开展执行工作“点、线、面”破解法。下面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浅谈,不当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案情概述
 
  申请执行人:代某正、代某辉、奶某前。
 
  被执行人:姚某勤、石某凯、石某威等八被执行人。
 
  案由:身体权纠纷一案。
 
  2017年2月4日,申请执行人代某正、被执行人姚某勤的父亲某财等人在贵州省从江县洛香镇佰二村民委打字牌。因琐事起争执,被执行人一方认为姚某勤父亲姚某某被申请人欺负了,便多次上门找申请人代延正理论,后转化为多人参与斗殴,并造成申请执行人代某辉轻微伤,奶某前、代某正轻伤二级的损害后果。案件诉至法院,黔东南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为:被告姚某勤等人连带赔偿原告代某辉、代某正、奶某前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转诊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76716元。
 
  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上述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另,申请执行人还多次到省、州两级信访,给从江县的信访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就地化解双方矛盾迫在眉睫。
 
  执行措施
 
  为能顺利执结本案,平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化解两家甚至是两个房族之间的敌对矛盾。执行法官披星戴月、风雨兼程,完美地运用“点、线、面”破解法成功将案件执行完毕,长期笼罩两家族的敌对阴霾终于云开雾散见天日,矛盾就此化解,社会效果反响很好。“点、线、面”破解法为:
 
  第一、 “点”就是紧紧围绕生效法律文书这个点不放。
 
  在平常的执行工作中,我们经常看到很多被执行人怨气连天,法官跟他讲的是执行工作,他跟法官讲的是案件的由来、审判的过程。有埋怨审判法官判决不公的,有埋怨法官水平低下的,有怀疑法官收受贿赂的,有怀疑串通勾结的,有埋怨律师只拿钱不办事的等等,各种埋怨、各种理由,他把审判过程没能说的话、未能诉的苦和内心的委屈全部带到执行工作中来。
 
  本案也有同样的问题,被执行人姚某勤和石某凯一直认为是申请执行人在鼓楼玩字牌的时候先动手打了姚某勤的父亲,后来他们上门去找申请人并非要打架而是要评理,而申请执行人又先动起手来的,所以才造成了后面的结果。如果执行法官一味地跟当事人纠结于谁先动手的问题,那么这个案件就无法执行下去了,这虽然是被执行人内心永远的一个结,但不是我们执行案件的重点所在,我们的重点就是如何兑现生效法律文书。为避免我们有限的精力被消耗、浪费掉,我们就紧紧围绕生效法律文书这个点来开展工作。比如本案,我们就应该让被执行人明白他们的上诉权利已经实现,按照我国两审终审制的诉讼制度,那么现在就要他们如实兑现法院的终审判决。如拒不履行,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这就是我们执行案件最关键的“点”,通过这个点让被执行人明白他应该怎么作为和承担什么后果。这样无形之中我们就抛掉了很多干扰执行工作的杂事,而能全神贯注集中于我们执行工作的这个出发点和归宿点。
 
  第二、 “线”就是将以理服人、以法束人为主线贯穿整个执行过程。
 
  这里讲的以理服人有多层面的内涵:其一,对申请执行人来说,我们要讲通“执行不能”的理。执行工作有很大一部分案件未能或者未全部能执行到位,多数申请执行人对此不解:明明胜诉了,为什么还不能执行到位呢?这里我们就要让申请执行人明白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直接影响着案件最终的到位情况,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属于执行不能的情形,这类案件可通过一些救助措施(例如国家司法救助)予以补救之外,确实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能够立马兑现他们的胜诉权益,但执行法官必须要跟他们将清楚,案件胜诉不代表最终能执行到位,二者不能画上完美的等号,这个风险要他们自己来承担。
 
  其次,是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要讲通的理。执行工作中,有不少执行法官从一开始就把被执行人作为“假想敌”来对待,让执行工作时刻处于剑拔弩张的紧张氛围之中,被执行人心中自然也树起防线,顽固抵抗,让执行工作进入“殊死搏斗”之中。这样开展工作,会很大程度的消耗我们执行法官的精力,让本就困难的执行工作变得“难于上青天”。不如反过来,我们执行法官也为被执行多一些考虑,多为他们出一些点子,让他感受到执行法官也能设身处地为他着想,法律之外还有人情关怀。比如在本案中,我们执行法官在督促被执行人石某凯履行金钱给付的时候,着眼于他家庭上有年迈的老母亲,下有正在高校求学的孩子,家庭负担比较重的实际情,为他量身定制了一套履行方案,结果被执行人石某凯欣然接受,而且还在预定期限届满之前全部主动履行完毕。还特别感谢执行法官对他的理解和体谅,这样一来这样执行工作开展起来就顺当得多了。
 
  以法束人是指用法律来约束案件当中的每一个人。开展执行工作,千万不能偏离法律法规,必须做到于法有据。首先,申请执行人只能在法定范围内提出合法请求,我们才能继以执行。在我们少数民族地区有一些申请人胜诉了之后,就无法无天,对于他们不合法不合理的主张,我们要坚决予以回绝。其次,对于被执行人我们更要陈词有力、态度明确,告知他必须依法为什么,不能为什么,否则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者惩戒,这就是用法律约束了被执行人的行为,让执行工作在法律的框架下有序开展。
 
  本案我们将以理服人、以法束人这条主线贯穿整个案件始终,收到了很好地效果。让讲理之人得以信服;让企图玩弄手段之徒,受到训诫;让触及法律底线者,受到制裁。
 
  第三、 “面”是指工作铺开的面。
 
  执行工作最忌讳的是单打独斗,尤其是像这种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力较大、矛盾突出、案情复杂的案件,我们执行法官更要学会借助社会力量来协助我们开展执行工作。本案,我们执行法官多次进村入户,安抚申请执行人、寻找被执行人财产、寻找案件突破口和执行方案等都得到了当地政府、村干组干以及村民寨老等等的鼎力相助。借助于这些力量的旁敲侧击,使申请执行人能力逐步理解我们执行法官的不易,也使被执行人抵抗执行法官的戒备心理有所松懈,同时也有助于执行法官理清执行思路,明确执行任务,分清执行过程中的轻重缓急;让执行法官有更多时间冷静思考,综合全案提出最优执行方案,这样的效果如果单单是执行法官独立作战的话,是永远也无法达到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想办法将我们执行的“面”铺开、放大,集中社会各种可利用资源为执行工作服务,做到资源的最佳利用。
 
  执行心得体会
 
  本案执行标的虽不大,总额才17万余元,但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力较大。在当地,双方的敌对矛盾已经远远超出了案件当事人本身,而逐步演化成两个家族之间的明争暗斗。不过,历经千辛万苦之后,执行法官还是将案件顺利执毕,将矛盾就地化解了,这个结局是圆满的,让执行法官感到很欣慰。
 
  抛开案件本身,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审视整个执行过程,我们得到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第一、要责任心强、敢于担当。责任心是我们能办事、办成事的基本要求,本案如果没有责任心,也就没有执行法官无数次的进村入户,无数次的明察暗访,更不会收到后面的执行效果,所以要将责任扛在肩上,用心才能出成效。而对于像本案这样的大案,我们还要敢做、敢为、敢担当,办成大事者,必非优柔寡断之辈。
 
  第二、要因案而异,寻找突破口。不同的执行案件有不同的难点和问题,执行法官更要学会敏锐洞察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和事实,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快速寻找到突破口,进而顺藤摸瓜,逐点击破,已达到执结的目的。
 
  第三、要会利用技巧,顺水推舟。本案,我们充分利用“点、线、面”破解法,将这个案件成功执毕。我们在将“面”铺开的时候成功借助外力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就再一次告诫我们执行法官:执行工作一定要善于利用社会资源!如今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如何充分利用大数据为我们的执行工作服务,如何在大数据时代占据先锋,值得我们执行法官深思。(作者: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 石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