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何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办理规则的重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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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科技手段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花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青)社区矫正工作实时监督。首先,做到一人一档,为每个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电子信息档案,对其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的信息进行准确记载,实现了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提高了管理工作的质量。其次,依托中国移动通信技术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系统”,实时动态监控矫正对象所处位置,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从“人防”向“技防”的重大转变,促进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再次,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上,应用互联网+科技方式,创建微信工作群。司法所工作管理人员及所有社区服刑人员都入群,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工作群下发参加公益劳动、集中学习等各种管理信息,还上传法律政策、社区矫正规定、安全常识等,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学习。实施移动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了社区矫正管理水平的提高。
 
  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首先,依托山东省人民调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案件办理和司法所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信息化登记,便于对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分析。其次,组建人民调解员微信群,为全区调解员搭建起一个资讯互通、资源共享的平台。依托各镇(街)平台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立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报于一体的全区调解系统,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组织体系。
 
  普法宣传工作灵活多变。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等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要求区直部门(单位)、各镇(街)开设新媒体账号开展普法宣传,建立新媒体矩阵,报送普法台账,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普法账号,在峄城区电视台拍摄《法治经纬》栏目,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普法宣传工作成效。(作者: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 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