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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秀芳:国徽下的荣耀与使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2019年3月19日,经陕西周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有幸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接过任命书那天,看着封面上威严而庄重的国徽,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一种使命感跃然心间。
 
  我还清楚的记得当时我们108名新选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国徽,高举右拳,庄严宣誓的场景。从那一刻起,我正式成为了周至县人民法院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
 
  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曾对职业充满憧憬,但人生总难免心存遗憾。我原在周至县长期从事客运事业(从1985年至今)各方面都有过历练,特别是2006年组织并成立了周至县西宝南线(周至—西安)红金龙客运股份车队,并担任车队队长5年之久。由于长期负责客运公司的安技工作,经常与交通局、交警大队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并处理过很多大小交通事故,也多次被周至县多家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及货运公司推举作为委托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和参加诉讼庭审,时间长了自己就总结出了一套有效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交通事故往往涉及到伤亡家属、驾驶员、客运公司、实际车主、保险公司、交警大队等多方主体,处理起来既复杂又棘手,在没有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我仅凭个人之力,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用真诚打动受害人,用道理说服责任方,用耐心去组织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交通事故。长久的积累,也让我在周至县交通系统,特别是客运界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小有名气。
 
  2010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充分发挥调解交通事故的快捷和高效优势,2011年周至县司法局和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成立了三调合一“周至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我被聘请为专职的人民调解员。近十年时间,经我成功调解处理的交通事故案子超过上千宗。2015年至今又有幸成为周至县人民法院委托调解员,并在2018年度被评为周至县人民法院优秀委托调解员及2018年交警大队推荐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在长期的一线调解工作中,我也逐渐从一名“业余调解员”转变成一名“专业调解员”。为了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我自学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不再仅仅只是用真诚和耐心去调解,而是从法律专业角度去化解纠纷和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
 
  我的女儿是一名深圳法院的法官,在作为人民调解员时,遇到专业的难题我也会和女儿探讨。在女儿的鼓励下,我萌生了成为人民陪审员的想法。我想发挥自己来源百姓、熟悉百姓、发挥专业技能的优势。终于,在2018年末,我迎来了周至县人民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机会。经过层层审核,我终于圆梦——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这是我一生的荣耀,我从未想过,我一个从未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普通人,有朝一日会坐在威严的法庭上,直接参与案件裁判,明辨是非,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在周至县人民法院精心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履职培训中,我逐渐完成了从人民调解员到人民陪审员的转变。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人民陪审员所赋予的崇高荣誉和所肩负的沉甸甸的责任。为了认真履行职责,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履行义务,我努力做好每一宗案件的参审工作。首先,庭前主动联系阅卷,梳理案情,记录诉辩意见和查阅相关证据;其次,庭审中积极参与,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及时记录案件争议焦点,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问题;第三,当庭调解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耐心给当事人讲法律、讲道德、讲亲情,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第四,庭后评议中,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和对事实的判断,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大胆发表自己认为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评议,并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虚心的向审判法官请教法律知识,向资深老陪审员学习陪审经验。最后,法庭之外,积极发挥陪审员的普法教育功能,给身边的群众介绍人民陪审员制度和诉讼程序,让大家认识到裁判是由法官与陪审员共同作出的,以加深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
 
  雄关漫道坚如铁,如今迈步从头越。人民陪审员对我而言,不仅仅只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荣耀,一种使命!五年的任期看似不长,次次陪审,都是一次学习;件件案子,都是一份阅历。我会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不忘初心,不负使命,让五年的陪审历程成为我人生中最荣耀的一笔!(作者:陕西周至县人民法院陪审员 任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