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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代林:保护共享单车应是每一名市民的责任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4月7日,北京朝阳区一ofo共享单车维修点“车满为患”,长约上百米的道路旁堆满了数千辆等待维修的故障单车,有些地方的车堆超过2米高。维修点工作人员介绍,该处自2月初开始,每天都会接收成百上千辆故障单车,这个维修点还只是北京数个类似站点的“冰山一角”。除了爆胎等一般故障外,更多的是号牌被刮花,座椅、车锁及脚蹬丢失,甚至还有车轮丢失或整车损毁等人为损毁的情况。修车师傅说根本“修不过来”。(4月10《人民网》)
 
  当今的一个热点,就是全国各地积极引进“共享单车”,目的是为了解决市民的“最后一公里”出行,改善城市的交通秩序,发展绿色健康的交通出行方式,无疑是一件好事。
 
  但与此同时,各地在发展“共享单车”时,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现象。“人为损害”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像北京地区的修理店,就暴露出:除了爆胎等一般故障外,更多的是号牌被刮花,座椅、车锁及脚蹬丢失,甚至还有车轮丢失或整车损毁等人为损毁的情况。更有些人无端地损害,从高空往低处摔下,甚至有人据为己有,手段五花八门,残忍可憎,这类事件不时见于报端和电视等媒体中,让人痛心。
 
  从“共享单车”的人祸中,我们感到市民的素质有待提高。而一说到素质,有人就会狡辩,你那套别提得上纲上线的,谁听啊,无非是左耳进右耳出,白说,然后继续我行我素,“一如既往”了。笔者认为,故意破坏公共物品的对与错,要说哪个人完全不明白,恐怕是“睁眼说瞎话”。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搞破坏”,源于“越禁止越要搞”的叛逆,试图获得“尝禁果”的窃喜。一些成年人加入“破坏队伍”,则是出于对自身境遇的不满,胡乱发泄个人压力,甚至具有报复外界的畸形心态。破坏共享单车本质上是“损公不利己”,“两败俱伤”,但一些破坏者却从中获得快感,“以此为乐”。加之,此类破坏较少会上升至法律惩处层面,不容易被抓现行,一些人愈发有恃无恐。有鉴于此,共享单车运营监管上的短板需要弥补,但企业要考虑成本,能够实施到何种程度,有待观察。另一方面,已有法院对偷窃共享单车进行审判,这会对一些人构成约束与威慑。
 
  对此,笔者认为应该多管齐下,共同作为,才会取得一定的效果。管理平台对共享单车的使用人的监督手段较少,即便你损坏了共享单车,管理平台也难以找到责任人。正是这种因素,导致了很多人肆无忌惮地破坏共享单车。因此,用户的慎独情怀需要修复。运营企业当然是逐利的,看重的是用户的押金,将这笔钱用来投资,忽略了共享单车在用户心中的体验,也忽略了共享单车如今所遭遇的厄运。这就需要运营平台积极地升级监督技术,或是研制出科学有效的举报措施,能让故意损坏者得到赔偿、处罚。另外,每一名市民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提高自我素质,要有“共享单车”共同爱护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这类破坏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唯有如此,才能彻底改变共享单车的命运,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和谐。(作者:四川省中江县 胡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