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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第一看守所连续五年被评定为全国一级看守所

浏览: 来源:百灵环保网

百灵环保网讯,(邵峰)2016年3月28日,公安部作出《关于2015年公安监管场所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公监管〔2016〕125号),其中鄂州市第一看守所被评定为2015年度全国一级看守所。这次是市第一看守所连续五年被评定为全国一级看守所。

近年来,鄂州市第一看守所在市局党组和监管支队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警务保障处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确保监所安全这一中心,不断强化监所硬件建设,夯实安全管理的基础,有力服务了监所安全,实现了连续20年安全无事故,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先后被授予全国看守所“五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公安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领导重视,高位认识。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看守所工作,特别是在硬件建设保障上提出了“有求必应”的承诺,市局主要领导多次到看守所调研管理、硬件建设上存在的难题,现场办公,明确解决措施。分管局领导对看守所硬件建设更是亲自督办,帮助协调工作中的困难,强力推进建设工作的落实。领导重视,为看守所硬件建设的不断完善,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提档升级,完善功能。

按照“持续投入、提档升级、逐步完善”的可持续建设思路,市局在监所硬件方面舍得投入,近二年来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对监所设施不断完善,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问题,促进了监所功能的升级,有力保障了监所安全。在押人员的疾病安全隐患一直是困扰监所安全管理的难题,看守所与警务保障处反复论证、多方协调,于2015年4月份,与市三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设看守所医务室,由看守所负责在押人员就医安全戒护,由医院派出医护人员24小时负责对患病在押人员的检查治疗,并新购置了一批必需的紧急救治医疗器械,彻底解变了过去大病小病出所检查的局面。既保证了对患病在押人员的及时治疗,保证了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同时有效防止了频繁外出就医检查可能导致的脱逃等安全隐患。鄂州市第一看守所推行“购买服务式”的监所医疗社会化工作模式得到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三、部门联动,务求实效。

监控系统是看守所安全管理实行技防的重要措施,看守所原有的监控系统已使用了约六七年之久,因监控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设备老化严重,采用的是模拟信号监控,监控画面清晰度差、稳定性低,影响了安全管理的实效。针对这一问题,今年7月市局组织警务保障处、科技科、监管支队等部门联合办公,共同研究看守所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由看守所提出实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及改进需求;由科技科提供技术支持,拿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并监督施工质量;由市局警务保障处牵头组织施工手续、协调建设资金落实。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强力推进下,投资约70万元的监控系统改造工程顺利完工,全新的数字监控系统图像更加清晰,新增的监室门开启报警系统更加服务了实战,更新的监室报告系统功能更加先进便捷,改造后的监控系统在保障监所安全管理中发挥了更加突出的作用。

四、立足需要,提升形象。

看守所工作要面对在押人员亲属、律师和各办案单位人员等复杂的群体,它的工作好坏与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公安机关接待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看守所于2014年新建了群众接待室,添置了桌椅、便民纸笔、饮水机、用于群众查询的电子触摸屏等办公用品,公布民警公开栏、办事流程及指南等内容,方便在押人员亲属、律师来所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展示了监所法治文明窗口的新形象。在对律师的调查走访工作中,针对部分提出的办案单位有的手写审讯笔录影响查阅圈宗内容的准确性问题,报经市局批准,在全部审讯室配备了电脑及打印机,供办案人员制作审讯笔录,有力服务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随着看守所各类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整体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近二年来先后接待全国全省公安同行来所参观交流30余次,接待社会团体、单位来所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20余次,进一步增加了监所的透明度与开放程度,增进了社会各界的了解与支持,取得了管理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重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