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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群 魏茂东)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和解。
 
    王某某因资金需要,在王某手中借款30000元,并出具书面借款凭证一份。后续王某因急需用钱,多次向王某某催要借款本息,王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躲避,拒不偿还王某借款。王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将王某某起诉至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经过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法官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承办法官首先对王某某进行明法析理,耐心劝导王某某不要失去诚信,毁了彼此之间的情谊,并向其释明拒绝履行义务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处境和难处。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进一步沟通消除了矛盾,重新约定了还款日期并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至此案件顺利解决。
 
    今后,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致力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以普法促调解,以调解化纠纷,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