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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亭里的“树荫法庭”:一场漏水纠纷,半日邻里言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香莲 吴永浩)入夏时节,绿树成荫。某小区的凉亭里,没有法院庄严肃穆的审判庭,没有清脆沉重的法槌声,一张简易桌椅、一个国徽、一条“巡回法庭”的横幅,简简单单的布置,搭起了一场“家门口的庭审”。一场僵持了近半年的邻里漏水纠纷,就在这片清凉树荫下,公开开庭、就地化解。
    “我家天棚、地板全泡了,连客厅电视都进水烧坏了!好好的家弄成这样,4000块赔偿难道不该他出吗?”庭审现场,原告朴某越说越激动。
 
    面对朴某的诉求,楼上住户陈某也是满脸无奈,连连摆手辩解:“我家水管爆裂漏水是真的,我绝不推诿,但4000块的赔偿实在太高了!房屋维修根本花不了这么多钱,而且她家电视本来就用了好多年,早就有损耗。再说漏水当时我人不在家,物业也有责任吧?不能所有责任都算在我头上!”
 
    这是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案件,矛盾还要从2026年1月说起。因被告陈某家中水管破裂,大量积水顺着楼板渗漏到楼下朴某家中,导致屋内天棚墙皮脱落、实木地板泡水变形,客厅电视机等家电因进水损坏。
 
    可双方就赔偿金额、责任划分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朴某坚持要求全额赔偿损失,陈某却认为金额虚高、责任不全在自己,一来二去争执不断,从寒冬吵到初夏,整整半年时间,邻里关系降到冰点,纠纷始终没能妥善解决。
 
    据小区居民反映,近些年,小区内因楼上漏水引发的邻里矛盾已发生多起,但因居民对赔偿责任、举证方式等法律知识了解不足,往往陷入“各说各理”的僵局。为此,法院特意将巡回法庭“搬”到了小区的凉亭里,以此案作为“示范诉讼”,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现场,法官温和地说:“两位楼上楼下,抬头不见低头见。今天把庭审搬到凉亭里,就是希望在树荫底下,大家能心平气和地把疙瘩解开。咱们不光讲法,也要讲个‘理’字和‘情’字。”
 
    随后,法官结合案情通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指出:邻里之间因用水、排水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侵权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让双方更容易理解,法官指着凉亭外的老树打了个比方:“邻里相处就跟这棵树一样,树木生长是天性,但不能破坏周边步道、影响他人通行;邻里之间难免会有小矛盾,大家互相包容、彼此体谅,邻里关系才能长久和睦,就像大树一样枝繁叶茂。”
 
    通俗易懂的道理、公正客观的分析,让被告陈某的抵触情绪慢慢消解。抓住时机,法官立刻开展“背对背”单独调解,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法官对着朴某耐心疏导:“您的损失我们都看到了,确实闹心。但如果走鉴定程序,鉴定费就两三千,耗时一两个月,还不一定能支持4000块。咱们的目标是把房子修好,是不是?”
 
    转头面对陈某:“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换成你家被楼上漏水浸泡,家具家电受损,你什么心情?大家都是邻居,各退一步、以后见面也不尴尬,邻里情谊也能保住。”
 
    凉亭外,不少居民驻足旁听,有人小声议论:“法官说得在理,邻里之间和为贵。”“这种开庭方式好,以后遇到漏水我们也知道怎么处理了。”
 
    短短半个多小时,僵持半年的纠纷成功化解,原本针锋相对的两家人终于握手言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陈某一次性赔付朴大姐房屋及家电损失共计2600元,朴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双方当场在调解书上签了字,纠纷圆满了结。
 
    “真没想到,在家门口的凉亭里就把事解决了,不用跑法院,还省了鉴定费。”朴某感慨道。
 
    被告陈某也长舒一口气:“这个赔偿金额我能接受,纠结了大半年的事终于落地了,心结解开了,以后邻里相处也不用别扭尴尬了。”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开起“法律讲堂”,针对小区居民关心的漏水责任、如何拍照取证、维修基金使用等问题一一解答。
 
    从4000元到2600元,从争执不休到握手言和。作为示范诉讼,这起“凉亭里的审判”虽已落幕,但它的意义远不止于一份调解书。树荫下的国徽,照见的不仅是公平正义,更是司法服务主动下沉、矛盾就地化解的生动实践。一场巡回审判,一堂法治公开课,为这个小区今后的邻里相处立下了“明规则”,也让“枫桥经验”在绿荫下扎下了根。
 
    供稿: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