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薪”事有回应,“情”理化纠纷——先行调解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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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被告律师朋友圈的点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文娟 曹红歌)“早上9点——下午3点,终于调解成功,对方当庭支付现金……”近日,在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调解结束后,被告律师在朋友圈记录下荥阳市人民法院的高效解纷情景。
 
    汤某和张某曾是一对恋人,汤某出资10万元,张某出资1万元,共同分期购置了一台价值30万元的轿车,并登记在汤某名下。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张某将轿车开回自己家,汤某多次催促张某返还轿车均无果,汤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案件后,承办人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考虑到该案事实比较清楚、法律关系明晰,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便协调双方以“面对面”的形式进行调解。
 
    在法院调解室,原被告一见面,就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辩着,每一句话都带着十足的“火药味”,承办人员赶紧安抚双方的情绪,让双方坐下来慢慢说。
 
    调解过程中,被告委屈地诉说,和原告相处了很多年,在原告直播平台做主播时,原告从来没有给自己发过工资,这才把车开走。原告称,虽然没有给被告发工资,但直播收入都归了被告,平日里还给被告买东西,转微信红包等。承办人员耐心倾听完双方诉求,抓住双方争议焦点,采用情理和法理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沟通争议细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为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析理。在承办人员的不断努力下,被告认识到私自将车辆开走的行为不妥,但希望原告能将自己出资的1万元购车费返还。原告也表示,不仅会返还购车款,同时还愿意给予一些补偿。最终,在承办人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将车钥匙交给原告,原告也将相应欠款支付给被告。
 
    经过近6个小时的调解,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走出法院后,被告律师发朋友圈对法院调解工作点赞,并得到了同行认可。这条朋友圈的背后,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荥阳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行“情、理、法”相融合的调解工作机制,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与司法公信力的双提升。
 
    作者: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