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吉林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扎实遏制司法作风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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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走进池北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法治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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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活“五老”银发力量,共护少年向阳成长
    ——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走进池北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法治宣讲
 
    山东法制传媒网:(鲁冰花)为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充分发挥“五老”队伍银发力量,推动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协同发力。10月13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青年干警受邀来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党群服务中心,为池北区“五老”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法治宣讲。
 
    宣讲现场,青年干警摒弃念文件、读法条的传统宣讲方式,以真实办案案例为抓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老同志面对面交流。干警结合离婚纠纷、家庭暴力、监护缺位等案例,剖析家庭矛盾、亲情缺失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心理伤害,指出很多青少年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根源在于家庭监护失位。同时,宣讲兼顾校园欺凌预防与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既解读言语羞辱、刻意孤立、网络造谣等容易被忽视的校园冷暴力,提醒大家关注孩子不愿上学、情绪低落等异常信号;又结合刑事案件梳理青少年从逃课、结交不良人员逐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演变路径,厘清调皮犯错与违法犯罪的法律界限,阐释“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纠正“年纪小违法不用担责”的错误观念。
 
    宣讲重点向“五老”讲解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实操路径。依托老同志阅历深厚、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引导大家当好家庭教育劝导员,劝导家长不将成人矛盾转嫁孩子;当好涉诉未成年人暖心帮教员,以长辈身份疏导心理,帮扶困境少年;当好社会调查走访人,客观反馈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当好矛盾调解员,化解家庭、抚养权纠纷,减少冲突对未成年人的伤害。
 
    “符合条件的“五老”志愿者,可按法定程序担任人民陪审员、合适成年人,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也可参与基层普法、摸排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信息,协助对接帮扶资源。”宣讲着重强调履职纪律,坚持自愿参与、量力而行,严守未成年人隐私保护、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实反馈情况、不越权处置问题。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联合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成立法院关工委,是党建引领未成年人保护的实践探索。家庭守护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道防线,司法是兜底防线,而“五老”银发力量正是衔接两者的重要纽带。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法官的威望与经验,打通司法保护落地基层堵点,推动家庭、社会、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共同守护少年成长。
 
    下一步,在法院党总支带领下,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做强法院关工委各项工作,定期组织“五老”志愿者业务培训,健全联动协作机制,持续深化与各级关工委沟通协作,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判后帮教、矛盾化解、困境儿童关爱、基层普法等工作。本次系列举措,旨在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要求,汇聚银发微光,薪火接力,用心用情守护辖区未成年人健康向阳成长。
 
    供稿: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