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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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专项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法典春风入市井,法润青绿护山河
    ——吉林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专项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闫晗)三伏未尽,暑气未消,但比天气更“热”的,是广场一角那条被众人合力拉直的横幅。横幅下没有长桌,只有两只硬编织筐倒扣着,上面覆一块旧泡沫板,这便是当天的“讲台”。板上摞的不是商品,是一份份印着生态环境法典内容的传单;板后站的不是摊主,是一群身穿制服的法院干警。8月13日,吉林省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联合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通化市自然资源局,赶在法典正式施行前夕,用一场“带着烟火气”的普法活动,将这部“绿色法典”掰开揉碎,讲进了老百姓的柴米油盐里。
 
    抽题箱前——答的是题,解的是惑
 
    干警们提前将群众生活中最容易忽略的法律盲点编成题目,投入抽题箱——枯死的树能不能砍?河滩的石头能不能捡?干涸的水沟能不能填?每一道都精准命中“常识与法律的冲突点”。群众抽题、思考、作答,法官再对照法典条款逐条解析,指出对错与法律依据。这种“先猜后讲”的互动方式,让法律条文不再高冷,每一轮的恍然大悟背后,都是一次法律意识的生根。200余人次参与咨询答题,500余份传单发放一空,数字背后是疑问被厘清的声响,是法治种子落地的回音。
 
    方寸纸上——画的是图,明的是法
 
    “法官,自家山上的树到底能不能砍?”这是现场被问最多的问题,法官索性在传单背面画起示意图。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属一般林木,自行处置即可;但只要长在林地范围内,无论是否你承包、是否你种植,法律统称为“森林资源”,采伐必须办理许可证。“我的地、我的树、我做主——这是最大的误解。”法官结合真实判例:某村村民因无证砍伐自家山上数十棵树木,被判处刑罚并承担三倍补种责任,付出的代价远超预期。听众纷纷点头,有人掏出手机拍下示意图,“回去也给家里人看看”。法官顺势补充,河砂不能随便挖,野生兰草不能随便采,泥炭土不能私自卖,动任何“自然资源”之前,先问问法律同不同意。
 
    广场之上——守的是绿,传的是情
 
    三小时的活动临近结束,人群仍久久不散。一位老奶奶听完全程河道保护讲解,拉着法官的手说:“我年轻时河里的水捧起来就能喝,后来不行了。你们讲这个法,是给子孙后代留饭啊。”朴实的话语令在场者无不动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共五编1242条,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框架。联合普法活动虽已落幕,但法治传播的脚步不会停歇。下一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机制,把法治课堂搬进村屯、厂区和校园,让法典从条文变成习惯,从约束变成自觉。
 
    日光渐高,人群缓缓散去。但广场上的对话,会在许多人心里持续回响。法律不总是高高在上的冰冷条文,它也可以是广场上的一场聊天、一张传单上的简笔画、一次抽题后的恍然大悟。当法治的种子以这样的方式撒进生活,绿水青山便不再只是一个概念——它是每个人伸手可及、抬脚可至的日常,是有边界、有温度、有未来的家园。(吉林省通化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