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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靖宇法院:“药材定金”引纠纷,法官调解化干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吴芳哲)2025年10月,一起因购买黄精药材引发的定金纠纷在法院调解室内画上句号。崔某握着调解书感慨道:“谢谢法官耐心沟通,这笔定金终于有了着落!”
 
    2025年9月,崔某通过微信联系上声称能采购优质黄精药材的吴某,并转账支付1万元定金。然而吴某既未按约定质量供货,也未退还定金,在崔某多方协商后,吴某仅口头承诺“2025年10月之前给付货物”。直至承诺期满,崔某既未收到药材,也未拿回定金,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纠纷虽金额不大,但矛盾焦点在于信任崩塌。吴某承认收款事实,但称资金周转困难;崔某则坚持要求立即退款,双方僵持不下。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对吴某,法官释明《民法典》关于定金合同的规定,指出其未履约且未退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若进入执行阶段将面临信用惩戒;对崔某,法官理解其焦虑情绪,但引导其考虑吴某的实际履行能力,建议通过调解方案保障权益,以便尽快拿回定金。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承诺于11月5日前一次性返还崔某1万元。法官特意告知吴某:“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守信是经营之本。”
 
    法官说法:近年来微信转账引发的买卖纠纷频发,公众需注意:1.线上交易留存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应完整保存;2.定金条款明确约定:需书面约定货物规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吉林靖宇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