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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富县法院:巡回审判进银行 以案释法防风险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贺金霞)11月25日,陕西省富县法院将巡回审判庭搬进富县某银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将庭审现场变为生动的“法治课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贷款逾期引纠纷
 
    2020年3月28日,被告刘某与原告富县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2年3月27日,合同期内年利率为6.05%。合同明确约定,若借款到期未能按时归还,自逾期之日起将按合同执行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即年利率9.075%)。
 
    然而,截至2025年7月24日,被告刘某仅偿还贷款本金164.23元,支付利息551.2元(利息清偿至2022年6月21日)。贷款到期后,虽经银行多次催收,刘某始终未能偿还剩余本息。此外,2022年3月3日,富县某服务中心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因此,原告在要求刘某承担还款及罚息责任的同时,也要求担保中心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
 
    庭审现场:析案明理零距离
 
    庭审中,在审判员薛芬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借款事实、违约情形、担保责任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条理清晰。
 
    普法宣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庭审结束后,审判团队结合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以及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金融风险防范等问题,开展了面对面的普法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银行工作人员讲解了金融借款的风险点、担保的法律责任、维权途径与方式等与日常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受到银行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活动意义:司法服务下沉,助力基层治理
 
    此次活动,是富县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的生动体现。通过将庭审开到群众“家门口”,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了诉累,更将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变为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对于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