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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山江源区法院“双保障 三聚焦”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瑞雪 唐晓菲)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坚持“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目标定位,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抓手,积极推进行政诉讼繁简分流改革,不断规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程序,工作成效日趋显著。
 
  “双保障”实现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组织制度保障。江源区法院党组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为行政审判重点工作任务,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会商研究,进行重点攻坚。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与区政府等制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制度,联合协调化解涉行政争议案件,把行政争议化解作为法院践行审判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抓手。
 
  加强多方参与联动机制保障。江源区法院不断探索府院联动新模式,持续加强司法与行政合作发展关系,切实形成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大调解”工作格局,以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切实做好诉源治理,把法院定纷止争职能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建立多元参与协调机制。
 
  “三聚焦”保障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行稳致远
 
  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想。江源区法院着力化解行政纠纷渠道不足、方式单一、权利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重要着力点。对具有行政争议的案件,杜绝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深入了解当事人诉讼的真正目的,尽力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聚焦行政争议案件重点难点。行政争议案件大多历时长、矛盾多,化解难度较大,这就需要多层次多层面做好协调工作。江源区法院聚焦行政争议案件的重难点,建立行政案件协调机制,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机制,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争取与当事人平等协商,为老百姓打消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的畏惧;努力在办理引领性和典型性等精品案件上下功夫,达到“办好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聚焦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江源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后,通过建立完善源头预防、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在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互信”桥梁。不断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实现“双赢”,对推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共同做好化解行政争议具有重要意义。(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