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北京通州河畔雅园社区举办“廉洁微公益,乐享嘉年华”公益活动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民生 > » 正文

首份“诉前调确”民事裁定书 化纠纷解民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推动诉前多元调解工作。自2022年1月起,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编立“诉前调确”案号,诉前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案件编立“诉前调书”案号。
 
  近日,东昌区人民法院出具首份“诉前调确”民事裁定书与首份“诉前调书” 案号的民事调解书。
 
  案情回顾:原告何某与被告通化市某旅游服务公司签订经营协议,约定原告在被告处交纳5万元押金用来经营烤肉项目,合同期满3个月后被告返还押金,合同到期后,被告未履行义务,故将被告诉至东昌区人民法院。
 
  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迅速将该案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并委派调解员对该案展开诉前调解工作,经过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随即,立案庭速裁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出具了首份“诉前调确”民事裁定书,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
 
  同日,速裁法官又出具了东昌区人民法院第一份“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将一起离婚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阶段。
 
  “诉前调确”案号的民事裁定书和“诉前调书”的民事调解书均具有强制执行力,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文书中的协议约定时可直接作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通过诉前调解,不仅有利于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友好解决矛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更能够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东昌区人民法院学习并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强化诉源治理工作,探索多元解纷机制,通过回聘有多年审判经验的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并精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解纷力量,多角度畅通调解路径和加强调解力量,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大量矛盾解纷化解在诉前,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高效便民的追求。
 
  东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继续优化司法服务,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