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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检察院:以“听”促“解”提升检察听证质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监管部门应该依法履职,深入排查燃气安全隐患,从源头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燃’……”为加强规范燃气安全领域监管,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公正,提升办案质效,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一场燃气安全公益诉讼听证会。
 
    近年来,平原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坚持把做深做实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监督难题、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在“听”中明事实、辨是非,在“解”中破困局、促治理。2024年以来,该院组织各类公开听证42次,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
 
    “解”答土地闲置难题
 
    “这块地荒了24年,今天终于得到了解决。”近日,一场针对历史遗留土地闲置问题的听证会上,听证员任纪斌的感慨道出众人心声。
 
    前不久,平原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中发现一宗国有土地长期空闲,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经全面调查核实确认了土地闲置事实。该土地闲置涉及历史政策与现行法律衔接的争议,各方对土地性质认定、监管责任划分存在分歧,为厘清事实、凝聚共识,该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3名听证员聚焦“历史政策与现行法律衔接”问题展开深入研讨,最终形成共识:“该地块被征用为国有土地时,虽无‘划拨用地’这一明确概念,但当时政府征用后划拨给某单位使用的实际情况,与现行法律中的划拨用地性质一致,某单位应承担责任。”随后,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收回了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场听证会不仅“解”开了个案症结,更“解”开了系统治理的密码。为解决类似历史遗留问题,平原县检察院推动县政府出台低效闲置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推动168.75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进入收回程序,该案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解”决农机事故处罚争议
 
    “两起农机意外事故,刑事轻处是否意味着行政不罚?”近日,在平原县油坊村村头老槐树下的听证会上,检察官直面农机安全管理的痛点。
 
    此前,当地发生两起农机意外事故,驾驶员因情节轻微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行政机关在后续处理中犯了难:法律未明确此类情形下是否应当吊销驾驶员农机驾驶证,导致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存在异议。为化解这一争议,平原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听证员、行政机关代表等来到发生事故的村庄,在村民熟悉的老槐树下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各方充分发表意见,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应当综合评判行为人主观过错、社会影响、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分别予以责令限期整改、警告、行政罚款、吊销等方式分级分类处置,确保“过罚相当”。
 
    “听证会走进田间地头,不仅方便当事人参与,也能更直接听取村民的意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主持听证会的该院副检察长张胜利说。这场“接地气”的听证会不仅厘清了法律适用争议,更促成了对类案立竿见影的解决方案。截至目前,相关行政机关已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吊销农机驾驶证12个。
 
    而办案检察官通过综合这次听证会上相关意见建议形成的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的立法建议,被随后出台的《德州市粮食生产促进条例》采纳吸收,为当地农业生产筑起了坚实的长效安全防线。
 
    “解”开土地权属认定分歧
 
    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两者对同一地块“地类性质”认定不一致,到底是林地还是耕地?
 
    该县村民张某2017年的土地承包证登记为耕地,但2020年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林地一张图”又将其承包的地块认定为林地。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滥伐林木罪地类性质认定问题,近日,平原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过深入研究讨论后一致认为:“该地块权属不清的责任不应由农户承担,应当以实地调查为依据,综合考量地类性质、权属证明等因素。”根据听证会意见,该院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过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督促纠正重复认定相关土地377亩,实现耕地林地双重保护、公益私益一体维护。
 
    从唤醒“沉睡”土地到筑牢农机安全防线,从化解地类性质分歧到推动基层善治,平原县检察院坚持以公开听证为支点,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破解司法办案难题、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检察听证是提升办案质效的有效举措,也是传递公平正义的重要渠道,不是‘走过场’,而是为难题‘开方子’,为治理‘找钥匙’。我们将持续深化检察听证的创新实践,扎实推进检察听证规范化、实质化建设,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平原县检察院检察长赵亮表示。(来源: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