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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惩罚与教育间,守护迷途的青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法律从不是冰冷刻板的条文,而是引导人向善的艺术。在协助审理年轻人参与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过程中,我愈发深刻地体会到,身为司法工作者,如何在依法惩处与教育挽救之间找到精准的平衡点,是一门需要用心钻研的学问,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一、从“就案办案”到“洞察人心”的成长
 
    初次接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我主要专注于程序性事务——整理卷宗、校对文书、沟通庭审安排。随着参与案件增多,我逐渐认识到,法官助理的工作不仅是程序性辅助,更是实质性参与。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一名辍学的高中生,只因被亲友嫌弃经济条件不好,觉得丢了面子,一心想“挣快钱”,便轻信了他人“出租银行卡就能轻松赚钱”的诱惑,最终涉案流水高达46万元。在协助法官梳理案件细节时,这个孩子的初衷与境遇,让我心里五味杂陈。
 
    此案让我意识到,如果只是简单地对被告人定罪量刑,不去探究其犯罪背后的原因,不去化解其内心的症结,根本无法从根源上预防再犯。于是我主动梳理了被告人的成长背景、犯罪动机、家庭情况等,从单纯关注犯罪构成要件到全面审视案件背景的转变,让我逐渐理解了刑事司法的深度。
 
    二、协同办案:构建教育挽救的支持体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往往涉及环节多、地域广,有效办理需要多方协作。作为法官助理,我在办案中深深体会到,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紧密协作,尤其是在对涉罪年轻人的教育挽救上,更能发挥出1+1>2的效果。
 
    这种协同不只体现在个案中,已经逐步形成了工作机制。我们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了线索互通和案情会商机制,使司法审判与社会矫正有效衔接,让惩罚与教育的融合落实在专业协作的每一个环节。
 
    三、在惩罚与教育间寻找精妙平衡
 
    通过参与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我逐渐形成了对惩罚与教育平衡的理解。
 
    首先,需坚持“底线正义”。对于主观恶性大、在犯罪链条中起主要作用或屡教不改的,如组织性、职业性强的犯罪团伙头目,应依法从严惩处,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
 
    其次,应注重“差异处理”。对于因法律意识淡薄、受诱骗而初犯、偶犯的年轻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以及那些参与时间短、获利少、认罪认罚、积极配合的人员,应侧重教育挽救,积极提出依法从宽处理的建议,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再者,应强化“协同治理”。单靠法院一家难以实现最佳效果,需与家庭、学校、社区及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构建全方位的教育挽救体系,让他们迷途知返后,有路可走、有处可依。
 
    最后,追求“修复性司法”。我们会引导涉罪年轻人通过劳务代偿、公益服务、学习法律知识等方式,帮助年轻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结语:在程序正义中传递司法温度
 
    每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的背后,都关联着一个陷入迷茫的年轻人和一个满心焦虑的家庭。司法工作不仅在于依法惩处,更在于教育挽救,引导他们走上正途。
 
    在这条寻求平衡的道路上,我将继续做好法官的助手,以细致的工作发掘教育挽救的可能性,以专业的协助把握惩罚尺度的恰当性,让司法裁判既有法律的刚性,也有人性的温度。
 
    作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