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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晴:点亮信仰之光 照亮司法事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国家太平强盛得力于法治严明,国家纷乱贫弱是由于执法的不公正。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的国家,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才得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律体系才得以建立,全民法治意识才得以全面提升。幸运的是,我自己也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公平公正执法、忠诚司法事业的道路上正坚定的走着。
 
  回首往昔,我还是刚出校园的懵懂少女,虽学的不是法律专业,但却对法院存在着深深地敬仰和向往,在我看来,法律工作者是一个神圣又庄严的职业,法官会穿着法袍、拿着法槌进行审判,给当事人作出最公正的判决。这种向往在我心中生根发芽,最终让我在公务员考试当中义无反顾的报考了林区法院,经历了层层选拔,我终于有幸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向着自己所崇敬的司法事业迈进一步,理想也离自己更近了一步。
 
  如今我踏上工作岗位已有一年多的时间,经过这430多个日月轮回的亲知亲历,我渐渐褪去了浮躁虚华与稚气,沉淀下了厚重的知识和理性,逐渐走向了成熟和完美。初到法院,我被分到执行局工作,周围的一切都让我感到陌生、彷徨,我开始鼓励自己要虚心学习执行工作各项业务,认真又细心的完成好每一项工作,然而工作上的紧张感总是时不时的蹦出来,跟领导说话时总是会紧张的抬不起头;不会的问题太多,又不敢总是问;制作裁定书的时候,害怕会出错等等……这样的坏情绪围绕着我,导致我的工作状态并不理想。幸运的是,我有着耐心的领导和热心的同事。面对初来乍到的我,他们给我的鼓励比批评更多,关心比要求更多,他们教会我工作的方式方法,教会我如何在工作中积累和学习,更让我在进入职场的初阶段放松心态多学多问,为后续的成长积蓄力量。
 
  在法院工作的越久,就越能够感受到这份工作所赋予的使命力量。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我和我的同事们都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执行过程中攻坚克难,借助多重手段解决执行难题。记得刚来执行局不久的时候,有一位当事人到法院向法官诉说,因为孩子的妈妈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便杳无音讯,且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即抚养费。他不得已找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展开寻找和调查,起初既没有找到她的人也没有发现她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生活窘迫还要抚养一个孩子,生活确实很艰辛,我的同事们就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但在这之后,同事们也没有忘记他的诉求,今年年初,被执行人回国了,我们立即对她的账户进行冻结和扣划,并联系上了她本人。在法官的耐心劝导和沟通下,该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孩子不管不顾一走了之的错误行为,更表示日后会做一个好妈妈完成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看到这样的画面,我心中的自豪感油然而生。我深知,这样温馨画面并不是我们工作的全部,而这一切的背后,还承载着法官干警的全力以赴,在宁静的夜晚、在欢快的周末、他们坚守工作岗位,不眠不休,为了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了崇高的法治信仰,为了伟大的司法事业,定要打赢这一场没有销烟的战争。
 
  入职培训的时候,培训老师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一个印着天平的袋子,那时我就知道,日后我要做一个人民的天平,坚持公正为民、公正司法。我知道法律人在法治中国中担任着举足轻重的工作,时代赋予我们能够有所作为的机遇,让我们有机会将个人的学识、人生的选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坚定法治信仰,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我们最深沉的使命。
 
  在我身边,每一刻都有无数的法院人,不分彼此,用点点滴滴的工作,维护着司法正义,温暖着善良人心,虽微如荧光,却闪耀着信仰的光芒。而我,即便是一个小小的书记员,也越来越坚定地要像身边的法院人一样,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脚踏实地的工作,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为法院奉献自己的青春与热枕。(作者: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李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