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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天桥法院优化多元机制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在许多人的印象里,法院的立案大厅是矛盾的“终点站”。当事人怀揣着一沓沓材料,带着一脸的疲惫与愁容,将纠纷的“最后一棒”交到这里。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一场深刻的变革正在发生——这里不再仅仅是矛盾的“终点站”、诉讼的起点,更是一个精心打造的、汇聚多方力量的纠纷“枢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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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天桥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在审判楼大厅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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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变革力量的核心,便是由立案庭庭长张艳带领的立案庭团队。她像一位沉稳的乐团总指挥,擘画着多元解纷的宏大乐章,确保每一个音符都服务于“案结事了人和”的最终目标。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徐艳艳副庭长总能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法律人的坚韧,奏出动人心弦的调解主旋律。“资深大提琴手”丁琪法官的演奏沉稳而精准,总能为复杂的纠纷定下理性的基调。年轻的法官助理王亚群则像一位勤勉的谱务,奔走于法官、当事人与调解员之间,确保乐章的顺畅衔接。

她们与来自各行各业的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这些“特邀演奏家”们一起,正在将传统的独奏变为一场内容丰富、乐律和谐的社会治理交响曲。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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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徐艳艳(中)与同事上门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办理立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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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糁汤的“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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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这案子我必须立!他家的糁汤馆,招牌是我爸写的,秘方是我爸传的,凭什么不给我分红?”中年男人李某在立案大厅把材料拍得“啪啪”响。

王亚群一边安抚他,一边快速浏览材料。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家庭老店引发的析产纠纷。李某的父亲临终时将自己经营了一辈子的糁汤馆留给了小儿子李某某。李某认为,自己作为长子,即便未参与经营也应享有店铺的股份和分红。兄弟俩为此反目,亲情在账本面前变得脆弱不堪。

王亚群向副庭长徐艳艳做了情况汇报。徐艳艳向李某走过来,没有直接谈法律条文,而是语气温和地问:“李先生,我听说你们家的糁汤在咱们这儿很有名,好多外地游客都去吃呢!能跟我说说,那汤有什么讲究吗?”

这个问题让原本怒气冲冲的李某愣住了,他下意识地回答:“那当然……我爸的汤,是用羊骨小火熬一整夜,中途撇九次浮沫,还得加十二味我妈自己晒的香料……”

“不对,是十三味!你记错了!”门口,一直没作声的小儿子李某某忍不住插了一句。

“你才记错了!”李某立刻反驳。

眼看一场新的争论就要开始,徐艳艳笑了:“看来,这汤馆的手艺,你们兄弟俩都记在心里。这样吧,案子我们先立上,正式进入法律程序。”她转向王亚群:“小王,办好立案手续,然后第一时间把这个案子导入我们的‘立案后先行调解’程序。”

随后,徐艳艳将兄弟俩请进了调解室。她没有急于划分对错,而是邀请了法院特邀的人民调解员——刘姐。刘姐不是什么大干部,也不是他们的老相识,但她在调解员这个岗位上干了快十年,在处理家长里短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刘姐一坐下,先看看兄弟俩紧锁的眉头,然后不紧不慢地开了口:“两位帅哥,我做了这么多年调解,见了太多为家产闹上法庭的亲人。说句实在话,到最后,往往争的不是那点钱,是心里的那口气,是觉得自己没被公平对待的委屈。你们说,我说的对不对?”

一番话,像是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兄弟俩的话匣子。他们不再互相攻击,争着向刘姐倾诉自己的委屈。

等他们说得差不多了,刘姐温和地继续说:“你们父亲是个手艺人,手艺人最看重的是什么?是自己的名声,是手艺的传承。他留下这碗汤,是想让你们有个念想,有个共同的根。你们想想,要是为了这碗汤,把兄弟情分争没了,那这个‘根’不就断了吗?这恐怕比糁汤馆关门还让他老人家在天上看着难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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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丁琪(右)与同事在前往某社区途中再次查阅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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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话语里有一种看透了世间百态的通透和智慧。这番话让兄弟俩沉默了,各自低下了头。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开始一点点融化。

徐艳艳适时切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继承有明确规定,按照老先生的遗嘱,店铺由李某某继承,这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但是——”她话锋一转,“法律能分清财产,但分不开亲情。老先生留下的不只是一家店,更是一份手艺、一个念想。这份念想,是属于你们兄弟俩共同的财富。”

调解持续了两个小时。在徐艳艳的法理分析和刘姐的情理疏导下,兄弟俩的情绪渐渐平复。李某坦言,他争的不是钱,而是觉得父亲偏心,心里有口气。李某某也委屈地说,哥哥常年在外,自己辛苦经营,哥哥一回来就要分钱,他也不平衡。

症结找到了。徐艳艳提出了一个方案:店铺仍由李某某经营,但李某以父亲留下的“秘方”和“品牌形象”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占一定比例的干股,年底参与分红。同时,李某可以利用自己在外的人脉,帮助糁汤馆开拓线上销售渠道。

最终,兄弟俩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签完字,李某握着徐艳艳的手,眼眶泛红:“徐庭长,谢谢您。要不是您,我们这兄弟情分,可能真就断送在一碗汤里了。”

一周后,徐艳艳收到了李家兄弟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法理平息干戈,温情重塑亲情”。那一刻,她深切地感到,立案庭的工作远不止是登记和流转,它是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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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图纸里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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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徐艳艳擅长用温情融化家庭纠纷的坚冰,那么,丁琪则像一位冷静的建筑师,擅长用专业和理性为复杂的纠纷构建最稳固的解决方案。

她手里有一个棘手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家本地的公司A起诉一家大型公司B,声称对方承建的新办公楼存在多处设计和施工缺陷,这导致自己的智能化系统无法正常安装,要求大型公司B赔偿损失。公司B反诉公司A提供的技术参数模糊,导致施工延误。双方提交的证据是几大箱的施工图纸、往来函件和技术规范。

“这种案子,一旦进入审理,光是司法鉴定就能耗上一年半载。”丁琪对王亚群说,“鉴定费、诉讼费、时间成本,对双方都是巨大的消耗。我们得想办法在审判前‘拆弹’。”

案子立案后,丁琪立即启动了先行调解程序。初步沟通下来,双方的法务和代理人都非常强硬,寸步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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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9日,张艳(右二)带领徐艳艳(右一)、丁琪(左一),与王亚群(左二)在办公室共同梳理某工程建设纠纷案的调解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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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丁琪思考下一步对策时,庭长张艳走进了她的办公室。张艳作为立案庭的“总设计师”,不仅关注个案,更着眼于机制的建设与运用。她看了一眼卷宗,说:“丁琪,这种专业性极强的纠纷,我们法院的‘行业调解’机制正好能派上用场。我们和建筑行业协会建立了合作关系。让‘内行’人来调解‘内行’事,往往事半功倍。”

张艳的一席话,点亮了丁琪的思路。她立刻通过法院的多元解纷平台联系到建筑行业协会的专家调解员。

丁琪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现场勘验式”调解。在尚未完工的办公楼里,专家调解员拿着专业的检测仪器对混凝土强度、钢筋间距进行抽检,他们带着技术团队,模拟布线,测试信号屏蔽情况。原被告双方的技术负责人跟在后面,起初还互相指责,但看着专家严谨的操作、听着专家专业的术语,渐渐都安静下来,转而开始探讨技术问题。

勘验结束后,专家在现场临时搭起的会议室里出具了一份评估意见,结论是:双方均有责任,问题可以通过局部改造和方案优化解决,远未到需要推倒重来的地步。

这份来自行业专家的意见,如同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切中了问题的要害。

丁琪趁热打铁:“两位,专家的意见很明确。如果继续诉讼,结果很可能与此类似。我们来算一笔账,”她示意王亚群向大家展示笔记本电脑屏幕,上面清晰地列出了诉讼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和时间成本,“相比之下,各退一步,尽快完成项目交付,让办公楼早日投入使用,产生效益,才是双方的共赢。”

在丁琪的法律框架引导和行业专家的技术方案支持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最终达成了一揽子和解协议:大型公司B负责对问题部位进行整改,并适当减免部分工程款;公司A则优化其方案以适应现有条件,并撤回起诉。

一场可能旷日持久的商业纷争,在立案后的一个月内,以一种极具建设性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天桥区人民法院积极从个案中总结经验,形成建工领域独具特色的“三同步”(纠纷信息同步收集、调解意见同步指导、司法确认同步对接)工作机制。2025年,天桥区多方联动成功化解及调解100余件建设工程类案件,极大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实现了“双赢共赢多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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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社区的“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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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的最高境界,是治“未病”,是从源头上化解批量性、群体性的矛盾。天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参与天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工作,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

去年冬天,立案庭接连接待了来自同一个小区的三十多户居民。他们集体前来,准备起诉小区的物业公司。理由五花八门:公共区域卫生差、电梯故障频繁、停车位管理混乱、物业费却照收不误……

王亚群在做立案登记时,敏锐地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的个案。她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徐艳艳和丁琪分析后认为,如果按传统模式,分别立三十多个案子,不仅耗费大量司法资源,而且判决结果不一,可能引发新的矛盾,根本无法解决小区的根本问题。

这件事引起了张艳的高度重视。她当即作出决策:“不能就案办案。这是一个典型的社区治理问题,必须联动解决。徐艳艳,你带队,依托区综治中心平台,把相关单位都‘摇’过来,开一个现场协调会,一次性解决问题!”

“摇人”——这个网络热词,被张艳用在了社会治理上,显得格外生动。

几天后,在天桥区综治中心宽敞的会议室里,一场特殊的“圆桌会议”召开了。桌子的一边,是情绪激动的居民代表;另一边,是满腹委屈的物业公司经理。坐在主导位置的,是一个强大的“解纷天团”。

徐艳艳代表法院提供法律支持和程序引导;天桥区住建局负责讲解行业规范和监管职责;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属地资源;社区民警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现场还有一位法院特邀的、擅长处理物业纠纷的市场化解纷组织调解员。

会议一开始,居民代表就“火力全开”,历数物业的“N处不作为”。物业经理则大倒苦水,称物业费收缴率不足70%,公司亏本运营,实在有心无力。

“大家先别急。”徐艳艳稳住场面,“今天我们坐在这里,不是为了吵架,而是为了解决问题。我们先一件一件捋。”

在调解员的引导下,问题被分成了几大类。针对电梯问题,住建局工作人员当场联系了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约定下周进行全面安检。针对卫生问题,街道干部表示可以协调环卫力量进行一次集中整治。

当谈到最核心的物业费问题时,徐艳艳开口了:“各位居民,享受服务和缴纳费用是相辅相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有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当然,物业公司也必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我们今天的目的,就是重建这个良性循环。”

她引导双方共同制定了一份《物业服务改进承诺书与费用缴纳谅解备忘录》。物业公司承诺在一个月内完成几项关键整改,并定期公示财务状况;居民代表则承诺,在看到实际改进后,会带头并动员邻里补缴费用。住建局和街道则作为监督方,全程跟踪落实。

天桥区人民法院探索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进行化解的工作方法,具备“四步走”工作流程,在受案后、开庭前、庭审后、宣判前四个关键审理节点不断调整完善解纷思路,逐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积极督促双方主动履行义务。

一场可能引爆三十多起诉讼的群体性纠纷,在区综治中心的“一站式”平台上被成功化解。居民们带着满意的答复离开,物业公司也看到了摆脱困境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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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丁琪在调解室中为一起纠纷的当事人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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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家的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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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立案庭的灯光依然亮着。张艳正在和团队复盘当天的工作。

她看着墙上那面“法理平息干戈,温情重塑亲情”的锦旗,听着徐艳艳汇报区综治中心协调会的成果,看着丁琪整理的纠纷和解卷宗,欣慰地说:“立案庭不能只做一个被动的‘收案子’的部门,我们要主动走出去,成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社会和谐的‘黏合剂’。”

她的话语里没有豪言壮语,却充满了对这份事业的深刻理解和坚定信念。近年来,天桥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市场化解纷机制建设,构建“公益+市场”“专职+兼职”多元调解新局面,实现“收案增幅显著降低”。2025年,天桥区人民法院诉外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起,立案后先行调解案件23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天桥区人民法院,这支由张艳、徐艳艳、丁琪、王亚群和众多“特邀朋友”组成的“解纷交响乐团”,依然在日复一日地演奏着。他们的乐器,是专业的法律、真诚的沟通和创新的机制。他们奏出的乐章,时而温婉,时而激昂,时而理性,最终都汇入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让公平正义的阳光以最温暖、最有效的方式照进每一个人的心田。这首“诉”与“和”的交响曲正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回响。(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