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梁玉)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梁玉走进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为学生带来了一场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梁玉以“知法守法·守护自己·绝不伤人”为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围绕关键年龄节点,提醒学生即将步入12周岁、14周岁等法律责任重要阶段,要时刻守住行为底线。在讲解校园欺凌时,她明确指出恶意、重复、让他人痛苦的行为即构成欺凌,并详细解析了欺凌行为可能引发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针对身体安全,她以“红绿灯”作比喻,教会学生识别和保护自己的身体边界;在文明上网方面,她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欺凌、泄露隐私等行为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并提供了实用的网络安全守则。(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