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骗子骗了骗子,被骗的骗子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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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网暴,不造谣不传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案情简介
 
    被告人贾某(男)为寻求刺激、博取关注,偷拍被害人刘某(女)取快递时的视频,并与郎某共同捏造“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聊天内容,在网上大肆传播,引发大量低俗评论,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导致其社会评价急剧降低,被诊断为抑郁状态。
 
    法官说法
 
    在网络上恶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或肆意辱骂、人肉搜索,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的行为情节严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依法以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
 
    未知全貌,不予置评:面对网络热点,保持理性,让子弹飞一会儿,不盲目跟评转发。
 
    拒绝伤害,不当帮凶:不参与网络暴力的任何一环,不进行人肉搜索、不发表辱骂言论。
 
    勇敢发声,依法维权:如果自己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要学会保存证据(截图、录屏等),及时向平台投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作者: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刘思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