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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后耐心释法,被告服判主动履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修晓宇)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宣判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法官判后耐心细致释法析理,促使被告息诉服判积极主动履行义务9187.96元。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14日,因屯里水田改为旱田地,上游的地普遍向下游走水,被告王某今年承包原告吴某下游的地,王某为了防止吴某地里的水往下游走水,便把吴某的旱田地其中一部分推成了道路,于是王某的车压到了吴某的土地。吴某发现后找到王某理论,理论过程中王某推了吴某一把,将吴某推倒在地致其脑部着地,后被同乡的人送往县医院检查,吴某住院7天后好转出院。因王某损害了吴某的土地,又野蛮侵犯吴某人身健康权,使其受到伤害,精神也遭受到严重打击,故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各不相让,调解工作无法取得实质进展。面对此种情况,法官只好开庭审理,判决:经法庭调解无果,法院支持原告吴某部分诉讼请求,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吴某各项损失共计9187.96元。宣判后,法官又及时与王某进行沟通,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王某表示理解,并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一次性将吴某损失交付到法院。考虑到吴某急需用该笔钱,法庭干警第一时间通知吴某领取案款,将案款及时发放到吴某手中。
 
  柳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答疑解惑贯穿诉讼全过程,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裁判内容,从法律上正确把握和对待裁判结果,提高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从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