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升学季,警惕“学托”骗局!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什么行为可以定为软暴力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年5月1日起,“软暴力”也是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了!
  
  什么是“软暴力”?
  
  2019年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专门提到要依法惩处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这也首次给“软暴力”下了定义: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简单地说,可以认为是区别于“打打杀杀”式硬暴力的另一种心理伤害或强制。
  
  由于“软暴力”难以准确界定,且一般不直接造成刑事范畴的人身财产权益侵害,长期以来,对它的界定往往游走在违法和犯罪之间。
  
  但是,近年来,利用“软暴力”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给很多人心理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从某种程度上说,“软暴力”的危害程度甚至远超“硬暴力”!
  
  如何识别“软暴力”?
  
  (一)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比如跟踪贴靠、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
  
  (二)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比如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贴报喷字、拉挂横幅、泼洒污物、断水断电等;
  
  (三)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软暴力”表现形式多样,有纠缠、跟踪贴靠、泼油漆、哄闹、拉横幅等“可以看得见”的传统方式,也有通过信息网络或通信工具等“看不见”的新颖方式。
  
  正式入法
  
  曾有观点主张,认定黑恶势力犯罪,也就是有组织犯罪,仅有软暴力行为可不行,行为手段上必须还要伴随着硬暴力,至少要有随时可以付诸实施的硬暴力手段,也就是说要以暴力为后盾,随时可以转化。
  
  但《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有组织地通过上述各种手段给被害人施加心理压力,达到非法获取利益的目的,不仅影响他人日常生活,也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就可能构成犯罪。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凡事都要采用合法手段、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绝不能采取“软暴力”等手段,否则触犯刑律定会追悔莫及。
  
  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暴力”“软暴力”的侵害,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向相关部门举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者: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武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