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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有人接,事情有人管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诉求有人接,事情有人管
    ——吉林省通化县综治中心“信访+立案”联动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诗瑶)以往,群众对调解过程的不满、对沟通方式的质疑等诉求,既非立案事项,也不在传统信访受理范围内,极易陷入“无人受理”的真空地带。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入驻综治中心后,信访窗口承担起了“窗口接待、对口转办”的职能——对简单事项当场答复、现场调处,需其他部门介入的及时转办,让原本卡在“中间地带”的诉求有了出口”,在实际运行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6年7月,景某因一笔3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再次来到法院。半年前,她首次起诉后经调解员调解,双方达成口头协议,被告孙某支付了利息,承诺本金后续归还,景某于2026年1月26日申请撤诉。然而半年过去,3万元本金始终未还。2026年7月,景某再次就同一笔本金提起诉讼,并再次选择了先行调解。
 
    因工作调整,本次更换了调解员。景某系第二次起诉,本以为该案先前已有调解基础,此次可更为顺畅,但新接手该案的调解员需从头梳理案情,核实过程较为细致谨慎。景某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不应如此反复,在沟通中渐生隔阂,认为调解员未能充分体谅其处境,对调解员的调解方法产生异议,于是想就调解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情况反映,同时提交了更换调解员的申请。
 
    景某并非缺乏耐心,而是经历过一次撤诉后对方失约的教训,担心按部就班的调解节奏可能让纠纷再次陷入拖延。这类诉求经常“找不到门、找不对人”,但这一次,景某注意
 
    到入驻在通化县综治中心大厅内的法院信访接待窗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了过去,递交了书面材料并反映了情况。信访窗口接待人员当场登记,启动“信访+立案”联动机制,将情况转办至立案庭,无需景某自行在多窗口之间跑腿。立案庭收到转办材料后,指导调解员复盘全案,了解景某“因信任而撤诉、因失约而焦虑”的心路历程,迅速调整沟通策略,以更充分的同理心重新搭建沟通桥梁。在未更换调解员的情况下,双方沟通日渐顺畅起来。
 
    2026年8月25日,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孙某当场给付景某借款本金3万元,景某对调解工作表示认可,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本案中,景某反映的并非裁判不公,而是调解过程中的沟通问题。景某的诉求之所以能够快速回应,关键在于她反映的是调解过程中实际遇到的沟通障碍——信息没对上、节奏没合上,双方都需要一个“重新对焦”的机会。
 
    综治中心信访窗口在这里起的作用,不是判断谁对谁错,而是提供一个让诉求被听见、被流转、被回应的通道。换句话说,信访窗口不是鼓励群众“事事来信访”,而是让那些过去不知道该找谁的群众,能有一个明确的去处——能当场解决的当场答复,需要流转的准确分流到对应部门,确保每一件诉求都有回应、有人管,让群众不必在程序中被动的等,这正是综治中心“一站式”的应有之义。(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