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玉峰)“本以为跑到国外就能一躲了之,没想到法院的‘法网’都织到境外了,这下工作没了着落,才知道逃避执行根本行不通!”
近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充分运用限制出境这一强制执行措施,成功锁定一名长期隐匿在境外、试图逃避履行的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这不仅帮申请执行人讨回了公道,更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群众看到了司法的刚性与温度,为破解“执行难”再添一个接地气的鲜活案例。
事情还要从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说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李某急得团团转——自己该得的赔偿款迟迟拿不到,被执行人金某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打电话没人接,问遍了朋友也没人知道他的下落。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启动财产调查程序,但经全面查询,未发现金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联系方式失效,查找住所无人居住,行踪难觅。经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金某在执行立案前已出境,长期滞留国外,以“人难找、财难寻”的方式规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面对被执行人隐匿行踪、跨境逃避执行的复杂局面,执行干警并未止步于常规查控手段。当时正逢岁末年初,执行干警结合被执行人外出务工人员往往在春节期间返乡的规律,执行团队经过精准研判,心里有了底,金某极有可能趁着春节前后回国,这可是抓住他的最佳时机!
机不可失,执行干警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前往相关部门,查询金某持有的普通护照信息,确认其出入境轨迹,并迅速启动与边检机关的联动协作机制,实施精准布控,织密执行法网。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办案法官就接到了边控机关的电话:“法官,金某入境了!”电话那头的消息,让连日奔波的干警们松了一口气。而另一边,金某刚入境就发现自己无法再出境,顿时慌了神——他在国外的工作全靠频繁出入境维系,一旦出不去,工作就没了,损失可不小。他再也没了之前的嚣张气焰,主动拨通了执行法官的电话,语气里满是焦急和懊悔:“法官,我想和李某谈谈,我自愿主动履行债务!这次不能出境,我在外务工的工作就没了,会遭受重大损失,我真的知道错了!”
次日,金某如约来到执行局调解室。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与调解下,金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逃避履行的错误及法律后果,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履行了全部2万余元债务。至此,这起被执行人长期隐匿境外、看似陷入僵局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限制出入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对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所采取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其适用对象不仅包括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亦涵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等相关责任人员。在限制出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解除限制;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担保,或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亦可依法解除措施。凡是意图通过出入境方式逃避执行的,人民法院必将依法亮剑,坚决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绝不让规避执行者“一走了之”。
此次案件是人民法院精准运用“限制出境”措施、破解跨境逃避执行难题的又一成功实践。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精准的举措,持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精准聚焦有履约能力却恶意拖延、拒不履行的失信顽疾,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拒执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司法权威与法律尊严。
供稿: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