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慑于“限高”压力 主动履行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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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买卖遇僵局 法官调解获锦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潇雅)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创新运用“权益保障+分期履行”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及委托售房、分期付款及拆迁补偿权益的复杂农房买卖纠纷。法官巧解“13万欠款困局”,同步锁定“未来拆迁权益”,让针锋相对的当事人在法庭内握手言和。案件调解后,随着最后一笔款项到账,原告张某专程向法院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锦旗。
 
    案情简介:2021年8月,张某与于某购买了黄某的房屋,但并未过户,后又转卖给了田某,与田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书》,将江南镇五间房村两处合计135平方米的农房及院落以50万元售出。合同约定房款分6期支付,前两年田某如约履行。2023年起田某逾期5万元,2024年逾期8万元,累计逾期达13万元。催款过程中田某多次言语攻击张某与于某,导致沟通渠道彻底中断,张某、于某将田某作为被告、黄某作为第三人诉至法院。
 
    在受理案件后,法官及时查阅卷宗,考虑的买卖双方还涉及到后续的过户等问题,简单的一判了之可能会影响后续双方的信任关系,因此决定从调解入手。面对被告资金链断裂、拆迁保障缺失、信任关系崩塌三大矛盾,法官柔性化解,法官向原告张某、于某分析利弊:若坚持强执,田某可能确无能力立即清偿,房产因农房买卖限制等因素处置困难,最终或致“房钱两空”,而采用分期履行,既能逐步收回款项,也有利于修复关系。法官的务实分析,有效缓解了原告的焦虑。随后田某也坦言困境:不是故意拖欠,确实资金周转困难,希望缓一段时间。最终,在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下,双发达成调解协议,制定了剩余房款的分期还款计划,同时约定若案涉房屋遇拆迁,张某、于某及黄某必须无条件配合田某领取拆迁补偿款,该款项依法归属田某所有。
 
    在调解书签署并具备法律强制力后,田某积极筹措资金,提前清偿了全部剩余款项,纠纷圆满解决。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剩余的房款,感谢法官帮我解决了这块心病!”张某激动地表示。一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折射出敦化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下一步,敦化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与效率”主题,聚焦群众需求,创新司法举措,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