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 (赵勇)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全面取消后,从事造价咨询的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人员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在招标方法和文本编制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部分企业以低价取胜策略竞相压价,严重影响成果文件质量,为遏制此类问题的发生,创新和完善工程造价咨询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近日,新疆自治区住建厅实施了《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从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六个方面规范了招标文件的编制行为。
《示范文本》的实施,规范了全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招标投标活动,有利于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体系,构建公平、公正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环境,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推动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