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芳林)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酒后打架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2025年3月,原告张某在好友孙某家与被告王某等人喝酒吃饭,张某与王某也是多年好友关系,饭后原告与被告等四人约定打牌,在打牌的过程中因牌桌上的事双方发生争吵,被告王某将原告张某左侧眉骨和额头左侧部位打伤,经医院诊断为头皮血肿、眼挫伤、胸部、腹部挫伤,导致原告住院11天,后公安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告王某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原告张某找到王某索要因住院治疗等相关经济损失,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遂诉至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并无其他矛盾,同时又是多年好友,而且双方还是同一村里邻居,只是因为酒后玩乐冲动引起的临时纠纷,若一判了之,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但是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都僵持不下,谁也不肯各退一步,于是承办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采用背对背的方式,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和实地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心中的怨气,原、被告均承认自己用餐饮酒后过于冲动,未能理性处理矛盾,在互相表达歉意后,现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庭赔偿了张某的经济损失,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一时冲动打架泄愤,结果“打输去住院,打赢要赔钱”。 法官提醒,过度饮酒容易惹祸,不仅使欢聚现场变成事故现场,更可能面临民事赔偿、治安处罚甚至是更严重的刑事处罚,得不偿失。亲朋好友相聚,难免举杯欢庆,但要适量饮酒,酒后慎行,切莫因一时冲动而悔恨终生。(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