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璐)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切实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教育,2月7日上午,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邀请市司法局派驻警察苗警官、褚警官和峄城区司法局的成科长对在管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节前警示教育。
活动中,苗警官和褚警官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定进行重申和要求,并通过介绍监狱罪犯的日常生活和管理规定,对比监狱内外生活,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树立身份意识、规矩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积极改造,珍惜在外矫正机会;在教育过程中注重案例警示、心理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贴进日常生活,通俗易懂,提升了社区矫正改造效果,最大限度预防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违法情节、避免重新犯罪。成科长也对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的管理重点强调了四点要求:一是春节期间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外出;二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减少外出聚餐,注意自我防护;三是定位手机要随身携带,保持24小时开机,避免停机、关机、人机分离,及时在社区矫正群中共享实时位置,切勿以身试法;四是春节期间要做到谨慎应酬饮酒、不酗酒不闹事,不酒后驾车,不参与违法活动和群体性事件。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意识,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组织纪律观念,也为疫情防控及春节期间辖区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坛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