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牛奔)“李法官,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下午就去还款,能不能尽快把我从限高名单里去掉,否则买不了高铁票”。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了一名匆忙赶来交钱的被执行人陈某,3.5万元借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执结。
原来,被告陈某拖欠原告刘某借款3.5万元一直未还,被原告刘某一张诉状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陈某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某借款3.5万元。因被告陈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原告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陈某不仅未按指定期限履行义务,而且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和执行人员玩起了“失踪”,其家人称到外地打工去了,等回来再说。执行法官遂依法将陈某纳入“限制高消费”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谁知疫情缓解,工厂复工在即,被执行人陈某应公司要求返岗购买高铁票失败后,才知道自己已被列入“限高”名单,懊悔不已,不该故意躲避债务而挑战法律底线。随即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主动履行义务,请求法院解除限高措施、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于是才有了开头这一幕。(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