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高岩)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承办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开展调解工作,及时遏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既妥善解决了赔偿修复争议,也修复了当事人破裂的朋友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与被告均为70多岁老人,二人相识多年,相交甚好,平日里经常相约在一起下棋消磨时间。今年6月,二人再次相约下棋,因原告多次走错棋,遭到被告打趣调侃。现场围观棋友较多,原告碍于颜面心生不满,两人发生口角并升级为肢体冲突,冲突中原告身体多处受伤。后续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双方仍心存怨气、情绪对立,针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调解未果。为彻底化解矛盾,修复二人多年交情,法官迅速调整调解思路。考虑到双方均年事已高,法官先行联系双方子女以及近亲属,借助亲情纽带同步开展疏导,提前缓和双方对抗情绪,为后续调解筑牢基础。在此之上,法官采取“法理+情理”等双向疏导的方式,分别与两位老人沟通,一方面耐心复盘冲突全过程,认真倾听原告诉求,安抚原告焦虑情绪,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明人身侵权的法律规定,引导正视玩笑尺度、冲突争执带来的伤害,逐步消解双方积攒的隔阂怨气,积极和被告联系,耐心倾听双方积怨产生的根源,对被告进行思想感化。同时,承办法官及时和双方的子女及主要亲属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调解工作进行铺垫。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询问,两位老人逐渐放下心结,同意当面调解。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000元的协议,且当庭履行到位,双方均表示今后会珍惜多年交情好好相处,朋友矛盾得到彻底化解。(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