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新”枫景
河南新郑法院薛店法庭:深耕基层沃土,和美治理新画卷“郑”绘就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利 赵晓维)河南省新郑法院薛店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发展实际,深挖地域文化内涵,着力打造“枣和惠民、鼎心护商”法庭文化品牌。法庭紧扣薛店镇产业集聚、商贸活跃、城乡融合发展特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并以此为抓手,锚定矛盾前端化解、司法服务下沉、基层协同治理目标,依托特色文化赋能司法履职,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优化便民诉讼举措,精准护航辖区企业发展,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纠纷,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司法服务直达一线,持续擦亮基层法庭司法为民底色。
“枣和惠民”织密多元解纷“一张网”
薛店人民法庭主要管辖薛店、郭店、孟庄三个乡镇,辖区面积近20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超20万人。薛店红枣文化源远流长,“和”文化深入人心。法庭以“枣和惠民”理念为引领,倡导和睦息争、便民利民。辖区物流企业、食品加工商户众多,邻里纠纷、劳务争议、土地租赁类案件多发。法庭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主动联动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各村调委会,搭建“法庭+乡镇+村居”三级矛盾调处网络。常态化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村干部、行业调解员等各界人士代表组建特色调解队伍,针对农村宅基地、家事邻里、涉农纠纷等案件柔性调处。对适宜调解的矛盾关口前移,深入乡村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巡回调解,传承以和为贵传统,推动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就地了”,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让“枣乡和睦”成为基层治理鲜明底色。2025年薛店人民法庭审结民商事案件1549件,调撤率55.02%,被该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鼎心护商”打造助企惠民“前沿站”
薛店人民法庭辖区薛店、郭店、孟庄三镇均为全国千强镇,企业聚集、工商业发达,涉企及买卖合同等商事纠纷占比较高。辖区有好想你、白象、雪花啤酒等一批知名企业,同时工业园区也集聚了大量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商事经营活动频繁。法庭立足“鼎心护商”品牌内涵,秉持公平如鼎、诚心护企工作理念,主动对接辖区园区、沿街商户,设立服务保障企业司法联络站,常态化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市场活动。聚焦买卖合同、劳务欠款、商铺档口经营等高频商事纠纷,开通简易案件快速审理通道,压缩办案周期,高效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善意文明司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履约,助力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全面推行线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开庭等便民举措,简化办事流程,兼顾商户发展需求与群众维权诉求,一秉公正、诚心服务,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安心经营、群众便捷维权。
薛店人民法庭法官每年走访企业几十家,在18家龙头企业设立司法联络站,定期到企业进行调研,精准把握企业的司法需求。如法庭与众合国际石材城园区的管理方,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引导园区树立“纾困稳商、小事不出园区”的经营理念。2026年受大环境影响,石材行业市场遇冷,商户订单少、回款慢、经营压力大。庭园联动后,园区主动为租户降低租金标准,延长付款期限,没有发生一例因为租户未按时交纳租金进入诉讼的案例。同时园区也积极协调租户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同期买卖合同纠纷下降50%以上。薛店人民法庭对园区进行走访时,园区和商户表示法庭靠前服务,既规范园区管理,又为商户纾困解难,减少诉累。
在薛店人民法庭的法官办公室悬挂着许多面锦旗,其中一些就是辖区企业专程送来的。2025年7月,一家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卷入涉诉纠纷,庭长赵晓维前期多次组织双方诉前调解,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最终依法判决由相关企业承担还款责任。原本以为败诉方会有抵触情绪,没想到企业专门送来“公正裁决、温暖人心”的锦旗。这让案件承办法官深刻体会到:只要审判办案做到公平公正、工作做细做实,即便案件有输赢,也能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实现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案件办结后,赵晓维没有一判了之,主动上门走访这家企业。了解到它是一家门窗制造企业,详细摸排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和司法需求,精准提供司法服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健经营。目前,这家企业已重回正常经营轨道,生产效益稳步回升。
激发品牌内涵激活基层治理“一盘棋”
基层治理不是法庭“单打独斗”。薛店人民法庭将“枣和惠民、鼎心护商”文化贯穿府院联动全过程,持续深化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常态化与镇政府职能部门互通信息、会商研判疑难复杂纠纷。针对土地流转、群体性劳务纠纷、集体权益争议等矛盾,建立联合处置预案,推动人民调解员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在案件审理中梳理辖区治理共性风险,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防范意见,补齐治理短板。同时依托枣乡集市、企业宣讲会开展精准普法,围绕劳动合同、民间借贷、农村土地经营、商事交易等热点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和睦相处、经营者守法经营,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薛店人民法庭以文化品牌建设为抓手,提炼出了专属的“三、四、五”调解法。即把握三个环节,利用四种渠道,运用五种方法。“三个环节”是指:庭前着重调解,庭审中不忘调解,休庭期间辅助调解,使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四种渠道”是指:借助综治中心、村支部书记、代表委员、调解员的协同作用,形成解纷合力;“五种方法”是指针对不同当事人采取不同调解策略,突出运用“细、明、情、和、正”五字调解法。2024年,法庭受理了一起20元小额名誉权纠纷案。原告带孩子在被告开的炸鸡店购买20元炸鸡,因为疏忽忘了付款。被告一时冲动,把原告照片发到五百多人的微信群,指责其恶意逃单,原告看到后主动补齐款项,并要求店主道歉,但是被告拒绝,解释说因为标的额比较小,这样是快速拿到货款的方法,在派出所调解未果,诉至法庭。虽然案情简单、标的额小,但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多次进行背对背调解,向被告提供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类似案例,告知其要理性维权。最终被告认识到错误,向原告书写了道歉信,双方握手和解。事后法官上门回访,双方关系和好如初。原告仍正常到店消费,店主表示这件事对其生活影响很大,对于遇到的其他事情不会这样冲动,而是理性解决,非常感谢法庭耐心细致的为其普法。该案被多家主流媒体刊登报道,体现了人民法庭“小案不小办、以调止争”的司法理念。
新郑法院薛店人民法庭深化“豫法枫景”“枫桥式法庭创建”建设理念,擦亮“枣和惠民、鼎心护商”特色法庭文化品牌,牢牢把握新时代基层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做强前端矛盾化解、做精审判主责主业、做实多元协同治理,扎根枣乡大地、贴近群众企业,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模式,提升矛盾化解质效。用心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妥善调处每一桩商事纠纷,以有温度、守公正的基层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护航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郑法院薛店人民法庭的生动实践新篇章。
作者: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