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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法院多方调解化解二手车交易连环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轻信口头宣传草率购车
    河南新郑法院多方调解化解二手车交易连环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利 刘燕)随着货运行业发展,二手专用车辆交易日益频繁,但部分消费者轻信卖家口头承诺、忽视合同细则与车辆资质核查,极易引发买卖、贷款多重纠纷。近日,河南新郑法院成功调结一起二手冷藏车交易纠纷案,该院龙湖人民法庭副庭长刘燕统筹化解多方矛盾,一次性厘清各方权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2025年5月,新郑市李某计划从事冷藏货运生意,经过中间人介绍,看中郑州市张某的一辆售价7万元的轻型厢式冷藏二手车。张某大力宣传该车盈利前景,承诺可以零首付、低门槛分期贷款,成本加利息总价大概在8万元左右,张某声称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经营半年即可回本、一年实现盈利。因李某个人征信不佳,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张某可提供不看征信的贷款渠道,自己当初购车时也是走的这个模式,急需创业资金的李某随即与张某和张某介绍的融资贷款公司签订购车、贷款等系列合同。
 
    购车后,李某得知营运冷藏货运车辆需办理专用营运证方可合法上路经营,便委托张某代办证件。后续张某告知李某,受政策调整、车型停产、车辆折旧等因素影响,案涉车辆已无法办理货运营运资质。李某对此心存疑虑,认为张某故意推诿索要手续费,双方协商后,张某向李某支付7000元,约定由李某自行办理证件。
 
    李某多方核实后确认,该车确实已无法办理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许可,彻底丧失营运价值,遂要求张某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损失,双方争执不下、矛盾激化。此外,李某购车时办理了融资租赁贷款,仅偿还3期共计6000余元后便停止还款,贷款方以违约为由将李某另行起诉,案件由此牵扯出买卖双方、融资租赁机构三方利益冲突,纠纷错综复杂。
 
    2026年7月,刘燕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多方主体、多重法律关系,若简单判决容易引发次生纠纷、增加当事人诉累。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刘燕充分征询各方当事人意见,组织多方开展联合调解,耐心释法析理、厘清法律权责。
 
    经多轮沟通调解,各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由二手车出售方张某回收涉案车辆,并代李某清偿剩余7万余元购车贷款;李某因未提前核查车辆营运资质、草率购车,自行承担前期偿还的6000余元贷款费用,同时退还张某支付的7000元办证费用,并自愿放弃其他诉求。至此,这起牵连多方的二手车交易、金融贷款连环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刘燕说:“二手车销售者应恪守诚信原则,全面、如实告知车辆资质、使用限制、政策风险等关键信息,不得夸大宣传、隐瞒车辆瑕疵与使用隐患。
 
    广大消费者购车尤其是营运专用车辆时,切勿轻信卖家口头盈利承诺和代办服务承诺,购车前务必核查车辆合规资质、政策准入条件。交易过程中必须签订规范书面合同,将车辆用途、办证责任、违约赔偿、无法营运的处置方式等关键条款逐一明确约定,留存交易凭证,切实规避交易风险,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作者: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