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 “购买处方药一定要凭医师处方登记,滥用氢溴酸右美沙芬片会成瘾,私自加价倒卖更是涉嫌贩卖毒品罪……”在第39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山东省平邑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城区药店,结合所办理的典型案例,向药店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开展靶向普法宣讲,引导其从源头防范新型涉毒违法风险。
这堂走进药店的“普法微课堂”,正是平邑县检察院以个案办理撬动全域禁毒治理、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生动缩影。
时间回溯到2024年5月。退休后从事网约车工作的陈刚(化名),在与乘客闲聊时嗅到了一个歪门邪道的“商机”:一种受严格管制的处方药,未成年人难以从正规渠道随意获取,私下竟存在隐秘需求。
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因镇咳疗效广泛应用于临床,但长期过量服用极易产生依赖,损伤神经系统,严重危害身心健康。2024年7月,该药品被正式列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明知法律红线不可触碰,陈刚仍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打起了非法牟利的主意。他先以每盒9元的价格分批购入200盒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存放于家中,随后以每盒25元至35元不等的价格,向多名未成年人出售,非法获利2300余元。
2024年8月,警方在陈刚家中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尚未售出的氢溴酸右美沙芬片412盒,共计9800余粒。经专业司法鉴定,查获药品中均检出右美沙芬成瘾性成分。
案件移送平邑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依法细致审查,精准界定涉案药品的法定管制属性,系统梳理滥用该药品对青少年神经系统、心理健康的严重危害,并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合法药品经营与非法倒卖管制类精神药品之间的法律界限。
“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辨别能力较弱,是法律重点保护群体,加之在猎奇心理驱使或不良群体影响下,易受新型毒品危害。向未成年人贩卖管制类精神药品,必须依法从严惩戒。”办案检察官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作为审查重点,逐一核实涉案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交易经过,全面固定从重处罚的证据链条,以司法利剑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隐形”毒手。
面对完整确凿的证据链条,陈刚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存在向未成年人贩卖管制类精神药品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于2024年11月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从重处罚量刑建议。2025年4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刚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案件办结并非终点,以个案推动治理、守护青少年远离新型毒品侵害,才是检察履职的深层价值所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治理短板:部分药店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处方药销售登记制度执行不严;一些青少年对管制类精神药品的滥用危害认知不足,校园、家庭禁毒宣传教育仍存在盲区。
为此,平邑县检察院深入药店、校园、社区开展禁毒宣讲20余场,揭开“止咳药成瘾”“处方药变新型毒品”的隐蔽危害,引导青少年自觉远离毒品,督促医药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处方审核与药品追溯管理,筑牢法律与安全防线。
2025年4月,平邑县检察院依法向卫健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围绕处方药实名登记、线上药品交易审核、药店常态化巡查监管等内容提出规范化治理建议,并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管制类精神药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健全“事前监管、事中排查、事后追责”的全链条管控机制,构建起“司法严厉打击、行政精准监管、社会广泛宣传”的禁毒共治格局,以全方位的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纸判决,一次普法,不仅让违法者付出法律代价,也为全社会敲响警钟:唯有法治护航、全社会共同绷紧禁毒之弦,才能真正守护每一段青春不被毒品侵蚀。(山东省平邑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