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是重要的生态系统。连日来,山东省日照市经开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傅疃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湿地保护法治同行”主题普法活动,通过互动问答、法律宣讲、案例解读等形式,向周边居民和游客普及《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生动讲解法律条文。针对群众关心的“在湿地捡鸟蛋违法吗”“违规行为该如何处罚”等问题,干警们一对一解答,让群众直观感受湿地生态价值。还向群众发放了生态环境替代修复基地宣传徽章等,引导群众积极做湿地保护的“宣传员”。
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覆盖群众500余人,营造了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湿地保护和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守护湿地之美,方能留住“诗与远方”。经开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理念,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不断扩大湿地保护“朋友圈”,凝聚湿地保护合力。同时,持续开展湿地保护知识宣传,推动法治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履职共同守护湿地之美。(山东省日照市经开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