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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检察院创建“规范+”模式 强化财政投资工程腐败预防监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3月3日讯(通讯员李卫东 张阳阳)即墨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工程和民生项目,积极构建“规范+ ”模式,强化预防和监督职能,对涉及教育、电力、交通、城市建设等投资上亿元的重大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全面提升重大工程项目预防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水平,为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提供司法保障。

  该院创建“规范+平台”模式,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策划方案,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形成互动、互通、互联工作机制。为投标工作主管部门提供参与投标单位行贿档案查询服务,并跟踪处理情况;组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过看展览、观警示教育片、听预防教育课、廉政承诺等系列活动,达到警示、警惕、警戒教育效果;提供预防咨询服务,为工程建设排忧解难,赢得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该院创建“规范+制度”模式,狠抓落实促管理,建立“院领导定向联系”制度,全市重大工程项目立项时,均明确定向联系领导;建立“预防现场进驻”制度,预防项目确立后,向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告负责预防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机制、承办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反映问题的方式和途径;在建设工地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制作橱窗宣传栏,使专项预防工作真正深入工地;对职务犯罪多发部位和环节加强走访调查,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建立“一工程一档案”制度,注重收集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资料,做好重大工程项目预防资料管理和预防信息的收集及保密工作,建档保存。

  该院创建“规范+重点”模式,三是严把关口保清廉,以招投标、物资采购、施工监理、资金运作、设计变更等五个重要关口为关键环节,坚持工程建设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工作责任与廉政责任同步落实,引导工程建设各方从制度预防入手,开展同步跟踪预防。严把工程招投标关,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全程公开透明操作;督促施工合同与廉政合同同签,明确各方廉政责任,细化《招投标法》规定的不廉洁退出市场制度。严把大宗物资采购关,督促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跟踪考察材料设备与价格抽查等方法进行监督。严把施工、监理关,专门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小组,对合同执行、建筑质量是否层层承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等问题进行监督和查处。严把资金运作关,督促财政、审计部门全程跟踪,步步审计、层层把关,杜绝权力寻租,确保专款专用。

  此外,该院还创建“规范+专业”模式,注重方法求实效。调查先行,通过排查制度、走访职能部门、查看施工现场、咨询专家等方式,深入了解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查找制度漏洞,收集基础资料,形成内容翔实的预防调查。排查风险,强化预测预警实效,筛查出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环节中易出现职务犯罪的四方面隐患,形成预防调查,转市交通局落实;梳理建筑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帮助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风险预判预警。完善制度,提升制度预防质效,针对每个重大工程项目的特殊性,有侧重点地排查制度漏洞,及时提出修复性建议,帮助建设单位及时堵漏建制;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预防措施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制度预防质效。